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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受到工伤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9 10:27:38 0人浏览

导读:

在工厂上班比普通一般上班族面临的危险都要多,有些职工就在工厂上班受到了工伤,那么在厂里受到工伤怎么赔偿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厂里受到工伤怎么赔偿
  •   在工厂上班比普通一般上班族面临的危险都要多,有些职工就在工厂上班受到了工伤,那么在厂里受到工伤怎么赔偿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各省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

  • 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申报工伤事故认定,而后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 工人在厂里上班遭遇工伤的,赔偿额是根据以下项目计算出来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16周岁到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因此,未成年工因工受伤的,应当按照一般劳动者工伤进行处理。那么未成年工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肖云崇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工伤赔偿误工费怎么算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能够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没有签劳动合同还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但若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无法申请工伤保险,只能由用人单位自行赔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节录)

      (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

  •   没签劳动合同受工伤怎么办?不是企业恶意不签劳动合同,这样在员工受伤或者有其他事情的时候能够把关系撇清。如果员工受了工伤,而与企业有没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员工受工伤后,单位不愿意承担责任的,员工应该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即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要求企业赔偿。

      一、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

  •   在公司受伤后首选要做的是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伤残等级来赔偿。

      工伤索赔程序如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1、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提交工伤待遇申请资料。

      4、领取工伤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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