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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现在有很多的建设工程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的情况,在事故处理上我们也要有公平公正的相关报告,那么,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如下:
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越级报告
(1)事故发生单位越级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那么安全事故报告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越级报告(1)事故发生单位越级报告。情况紧急时...
工程安全事故一般是需要分类的,不同的事故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很多人不知道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那么,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 1. 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类1. 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
建设安全是生产、经营、居住、学习、娱乐活动安全的基木保证。如果对安全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1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反规程,操作锗误等。
1.2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护目镜及面罩、防护服等)缺乏或有缺陷。
1.3环境的不利因素:施工现场照明光线不足,视线不畅;通风不良、粉尘飞扬;作业场所狭窄、杂乱,沟渠纵横;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杂乱无序;噪声刺耳。
1.4管理上的缺陷:对职工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没有对各工种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少;安全生产检查流...
建筑工地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在那里充斥着钢筋与水泥以及各种的高空作业,所以在建筑工地上班十分大的可能会发生工伤,一旦发生工伤就会需要及时的进行补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筑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就不需要一定到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三)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
我们知道现在有很多的建设工程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的情况,在事故处理上我们也要有公平公正的相关报告,那么,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如下:
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越级报告
(1)事故发生单位越级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核心内容:建筑工程行业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本文对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原因进行了探析和提供及控制策略。
【摘要】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原因进行了探析,认为违背基本建设程序、腐败现象及地方保护是主要原因;项目业主行为是质量优劣的关键;工程地质勘查与设计问题、建材质量问题和施工人员素质问题是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控制策略,一是要使建筑工程质量倍受关注和重视;二是杜绝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三是从管理上防止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四是实施科学决策。优化基建机制。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分析;控制
建筑工程行业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高速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行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投资建...
在工作中受伤的,应该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么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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