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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15:05:54 人浏览

导读:

工程安全事故一般是需要分类的,不同的事故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很多人不知道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那么,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工程安全事故一般是需要分类的,不同的事故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很多人不知道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那么,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

  一、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

  1. 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类

  1. 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为四级;

  2. 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三级;

  3. 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二级;

  4. 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

  5.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的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的,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三、施工安全的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篮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沙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工程安全事故分类一定要清楚,后续处理起来会比较方便,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请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进行分类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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