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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6:40:20 0人浏览

导读: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设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设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设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三)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五)遗嘱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 如何立房产遗嘱,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1、立遗嘱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   核心内容:办理遗嘱公证应由立遗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进行遗嘱公证时应该注意要遗嘱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且遗嘱人需具有遗嘱能力,其遗嘱的内容及形式都应合法。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进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进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自书遗嘱由于其并不需要见证人,所以是一种特殊的订立遗嘱方式,订立自书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

  •   有遗产继承就可能会存在争夺财产的风险,因为受教育程度和经历的事情不同等各个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导致矛盾的发生,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有些时候遗嘱还有可能被更改呢?所以公证就比较公平。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遗嘱。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遗嘱

      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重点审査: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死因,以及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以便确认其效力。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或者遗嘱中被指定的继承人。

      当事人是否属于代位继承人或者转继承人。当事人...

  •   遗嘱见证的注意事项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见证是见证机

      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

      律师办理遗嘱见证的注意事项: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

      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

      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申请遗嘱见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

      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

      (4)见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遗嘱见证书(模板)

      (  )××字第××...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设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三)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五)遗嘱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那么,怎么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应当清楚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产权有没有争议、有无其他债权债务;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
  • 如何立房产遗嘱,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1、立遗嘱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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