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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所是什么性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09:27:23 0人浏览

导读:

在很多案件当中,当事人涉及到的一些案件事实常常需要司法鉴定的插手,例如证据的真实合法性、被害人的受伤情况等等,这些就需要司法监督所的参与,那么司法鉴定所是什么性质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司法鉴定所是什么性质
  •   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有大量的机关部门,就像政府、检察院,法院、监狱。司法鉴定所是从事司法鉴定的相关工作单位,对法院的诉讼过程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进行鉴别和判断,是诉讼过程中密不可分的一环。但很多人都不了解司法鉴定所是什么性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

      司法鉴定所不属于国家机关。

  • 什么是司法鉴定? 鉴定,顾名思义就是鉴别、确定。在社会生活中,出于不同目的需要鉴定的事项很多,范围很广,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如古玩字画真伪的鉴定、商品质量鉴定等。根据《决定》的规定,所谓“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的鉴定,强调是在诉讼过程中,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服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性知识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负责任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不仅仅是科学活动,还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而有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首先,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包括委托、申请、检验鉴别、出具鉴定意见,以及出庭质证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其次,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法定鉴定部门”、“法定鉴定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有依法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和作证的法律义务。鉴定结论(意见)在诉讼活动作为司法证明手段,是法定证据的一种,而且因其本身的科技内涵,对其他证据可以起到补充和强化的作用,...
  • 什么是司法鉴定人 什么是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外,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委托,临时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员为专聘司法鉴定人。   专聘司法鉴定人在接受临时性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参照实施职业资格制度领域内的司法鉴定人的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登记名册制。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
  •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纠纷的矛盾就会被引起,如何冷静的解决这场纠纷呢?法律规定了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能最科学的解决这场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是什么?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进行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如何确定?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将司法鉴定界定为: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者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造价司法鉴定形成的鉴定意见或结论,一般成为法官采纳的证据,所以鉴定与判决密切相关,那么,进入诉讼后是否一律全部涉案工程拿去搞造价鉴定,这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确定。

      基本原则是对“争议事实”进行鉴定,即对应付工程价款数额存在争议的案件事实进行鉴定。

      若合同约定的不是固定总价,又对全部工程的计价、签证、核定工程量等均有争议,则应对全部工程进行司法审价,若只对工程某项或某些签证、索赔等有争议,则是对这一部分进行司法审价。若结算纠纷同时还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一些隐蔽工程已完工而存在质量缺...

  • 很多事情的处理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过的。因为我国法律体系庞大,法律知识十分详实,要处理一些事情,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将事情做到合法,既不能够随意做,也不能够违法。一、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司法鉴定如何处理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3.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4.如果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再申请司法鉴定。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怎么计算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   想要破解一起案件,需要通过很多证据证明。而很多案件之中会涉及到一些笔迹等需要进行鉴定。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文书鉴定内容包括哪些?文书鉴定的应用领域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文书鉴定内容包括哪些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文书,是指公文和书信,但在实际办案中作为证据的文书往往超出了公文和书信的范围,如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其内容的真伪及制作方法都需要进行鉴别。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

      文书鉴定内容包括:

      1、笔迹鉴定,

      2、伪造、变造文书鉴定

      3、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

      4、文书物质材料鉴定,

      5、文书制作时间鉴定。

      二、文书鉴定的应用...

  •   司法鉴定,鉴定范围包含了所有法律要求需要鉴定的项目,范围比医疗鉴定多很多,而且司法鉴定所具有的权威性及法律效力是医疗鉴定不具有,司法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法律证据提交,而医疗鉴定只能作为一个伤情参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介绍下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什么不同。

      一、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主要包括,社会属性、组织方式、鉴定程序、研究方向及内容、法庭质证等方面。

      (一)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社会属性的区别

      司法鉴定结论由社会鉴定机构作出,司法鉴定机构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司法行政部门审批的法律依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因此,司法鉴定属于社会科学中的法学范畴。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各级医学会下设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医学专家组成,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设立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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