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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5 08:55:55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委托他人来办理一些事务,那么,受委托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受委托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委托他人来办理一些事务,那么,受委托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受委托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受委托人指令后,应千方百计完成委托事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事务全部办结合,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受...

  •   就我国公司法而言,子公司一般是指母公司出资设立的被母公司控股的公司。一般来说母公司在子公司都拥有相当一部分股权,有很强的控制力,但是子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我们称为"绝对控股";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在所有股东中最高但又不超过50%,我们称为"相对控股"。

      与子公司相对应,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由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大相径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

  •   一般在共同犯罪当中,才会有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分,毕竟扮演的角色不同,那么实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不太一样。很显然,其中被认定为主犯的承担的责任是最重的,那究竟主犯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一、主犯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主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对首要分子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二)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按其组织、指挥或参加的全部犯罪负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首要分子包括两类:一类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后一类首要分子并非都是主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犯罪主体不以首要分子为法定构成要件,在该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自应是主犯。如刑法第104条规定的...

  •   摘要: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公司注销后股东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在司法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动歇业解散后,无部门组织清算,股东不管,甚至借机私分和转移公司财产的现象屡见不鲜,虽然公司法对公司的清算及其责任承担作了相关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亦对股东的责任予以约束,但现实中的立法滞后与审判实际需求相脱节也是显而易见,迫切需要予以解决,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参阅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的观点,就立法的完善与审判实务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求大家指正。

      一、立法的疏漏与现状:

      公司清算是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是公司解散后的必经程序。公...

  • 吉列公司告大昌刀片厂商标侵权案审结,被告刑事民事双责共担

    本报记者 张伟湘

    商标侵权人在承担刑事责任后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吉列公司状告某刀片厂厂长邱某跨国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而案件受理费原告只需承担1/5。

    判决显示,在商标侵权案中,即使法院已对侵权人作出刑事处罚,只要被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侵权人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现场查获假冒刀片300多万片

    据原告吉列公司诉称:2002年2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技监局接原告举报后,在其辖区内吴县市用直大昌刀片厂现场查获假冒原告注册商标“NACET”刀片324万片,这是大昌厂及被告大昌厂厂长邱某第六次因假冒原告产品被查获并被处罚。2003年4月18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大昌厂”的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被告就上述行为判决...

  •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1.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指被教唆的人已经实施所教唆的罪,与教唆犯与其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教唆犯应当适用的刑事责任原则。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不仅包括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且达到犯罪既遂的情况,还包括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遂的,也包括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犯罪中止。所谓“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指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实际所起的作用,具体来讲: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在实践中,教唆犯是他人犯罪意图的制造者,是引起犯罪的重要原因,没有教唆犯的教唆,他人就不会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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