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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可以将受托事项交给其他人办理吗

更新时间: 2021-04-27 19:13:2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受委托人可以将受托事项转交给其他人办理,但是应当事先经得委托人同意,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不过,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转委托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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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偈律师
杨偈律师

云南-昆明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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