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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4:01:38 0人浏览

导读: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分为,如果转让给公司的股东的,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转让协议即可;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或者由不同意的股东购买该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享有股权,股东也有权依法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是什么?这要具体分析股东转让股权的对象是对内转让还是对外转让。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1、股东之间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2、股东的股权是对外转让,即转让给公司外部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除了上述两点的规定之外,公司法也给实践中的公司一定的自由权利,即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载明转让事项。这意味着,只要股东对股权转让规则在章程中有了明确约定,即可按约定方式转让。

      股东转让股权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必须符合程序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对于股权的内部转让,我国公司法没有限制,采用的是自由转让的原则。但对于外部转让,做出了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而不受上述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过程中,需要强调的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只有当公司的其他股东...

  •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三个法定条件:

      一、过半数(股东人数)同意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包括半数)同意;

      二、通知其他股东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即不同意转让就必须购买,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排除其他情况存在。

      三、优先购买权行使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条件是: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使公司继续存续的;4、股东对上述决议投反对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的公司。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情形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情形: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营利的情况下,公司连续五年不分红等情形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那么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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