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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5 09:11:10 0人浏览

导读: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邯郸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邯郸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的人群的住房需求,国家制定了公租房政策,意味着有许多人将得到住房的保障,所以对于公租房申请条件可能大家相对是比较关注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第二十七条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 失业保险申请条件是:

    1、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经满了1年;

    2、失业人员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自住房即自住型商品房,自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的一种,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目前只有北京市有自住房,那么北京自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北京自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北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2、非京籍家庭,持有暂住证、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3、单身购房者年满25周岁;4、北京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可优先购买;5、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可优先购买。北京自住房申请流程1、报名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到时候,老百姓能从这些公示内容中看到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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