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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感染疫情算不算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0:54:48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那么上下班路上感染疫情算不算工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上下班路上感染疫情算不算工伤
  • 在上下班过程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一般不属于工伤,但如果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工伤认定范围进行了调整,删去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正方

      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一删改,无论动机,还是理由,都让人难以认同。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是符合工伤保险基本原理的。工伤保险的宗旨在于转移劳动者因职业活动所受到的伤害,即劳动者因职业活动所受伤害,由该项活动的受益人,也就是雇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作受到伤害”既包括在工作中的直接伤害,也包括为了工作而受到的伤害。由此不难理解国外立法规定:劳动者去银行领取工资、在上下班途中接送孩子受到机动车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

      其次,社会立法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

  • 上下班路上通到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厂里说不算,员工吓坏了,要医生写是自己摔伤的。现在员工要重新认定为工伤,遇到麻烦一大堆。昨天,为了改回病历,律师差点将医院告上法庭。

      明明是车祸,为啥偏说是摔伤

      王师傅是重庆人,在绍兴一家纺织厂打工,厂里为他参保了包括医疗、工伤保险在内的五大保险。今年1月26日早上7:50左右,上完大夜班回家的王师傅在路上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后经交警认定,王师傅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师傅当即给厂里打了电话,并报了120。王师傅被送到医院后,公司领导也来了。“我问公司这算不算工伤,回答是这一规定已经取消了,不算工伤。”王师傅告诉记者。

      担心交通事故中赔不到钱,王师傅很着急。“公司领导跟我说,就用医保吧,可以省点钱。你就对医生说是自己摔伤的。”王师傅依言,后来门诊和入院记录中写的都是“摔伤”。但后来公司否认提醒王师傅这样说。 ...

  •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认定为工伤。但是,这并不是说职工发生的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都算工伤,要认定为工伤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2)职工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

    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职工本人;(

    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5)职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可见,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必须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若职工不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而是提早上班,或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必经路线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明显不利于对职工的保护,也不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作了较为合理的修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认定为工伤。为此,认定为工伤的要件只...

  •   我们知道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的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一般都应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以上就是“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有四种认定情形:

    第一种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第二种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三种,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四种,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如何认定工伤,晦涩的法条很难理解,因此很多人都喜欢看解读。大家知道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受伤就算是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自己不负主要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例如,上下班途中遇到恶犬将自己咬伤,这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要求恶犬的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二、上下班途中的认定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倩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什么条件这个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路线合理。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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