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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定金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5 16:14:47 0人浏览

导读: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那么房产定金不能超过多少?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房产定金不能超过多少
  • 房产定金的数额首先还是可以根据买卖双方协商决定的。如果没有协商,定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现实中有超过或者不足,都可以认定为双方同意了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合同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了20%的,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债务人限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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