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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云庆律师。 下面为大家解答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这个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借款合同双方都是自然人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如果自然人双方只是达成了借款协议,甚至签订了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条,但是出借人没有提供借款,这时候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仅仅处于成立阶段,还没有生效。总结一句话就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数,这是生效。
律师在此也建议,第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出借的款项,这样就可以通过银行流水的方式记录一下交付的行为。
最好不要现金,银行转账是比较安全的,相比之下。
第二就是银行转账的时候,也最好通过出借人本人的银行卡转入到借款人本人的银行卡。
第三就是转账完成之后,请及时到开户行的银行柜台打印出来该笔转账的银行转账记录,...
我们知道借款合同纠纷主要问题在于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上面,一般情况下,合同的主要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哪些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规定如下: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云庆律师。 下面为大家解答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这个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借款合同双方都是自然人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如果自然人双方只是达成了借款协议,甚至签订了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条,但是出借人没有提供借款,这时候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仅仅处于成立阶段,还没有生效。总结一句话就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数,这是生效。
律师在此也建议,第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出借的款项,这样就可以通过银行流水的方式记录一下交付的行为。
最好不要现金,银行转账是比较安全的,相比之下。
第二就是银行转账的时候,也最好通过出借人本人的银行卡转入到借款人本人的银行卡。
第三就是转账完成之后,请及时到开户行的银行柜台打印出来该笔转账的银行转账记录,...
如果只要我们善于观察的话,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合同的签订、生效、失效都随处可见。担保合同也不例外,因为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涉及经济纠纷。那么,担保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呢?怎么情况下是会无效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担保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一)一般要件
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担保合同发生完备的法律效力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担保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应当具备《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
(二)特殊要件
一般说来,担保合同具备《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依法成立的担保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根据《担保法...
借款担保合同一般建立在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基础上,围绕甲乙双方的借款贷款事项以及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担保合同还会约定担保期限。更多关于借款担保合同要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借款担保合同要怎么写个人借款担保人(甲方)_________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
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
企业跟银行贷款的时候,同样需要提供担保。那企业跟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中,什么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该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1、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指出,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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