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法律快车 > 法律语音问答 >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2019-02-13已播放:32315
语音内容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依据: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勇军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这个问题。
《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29,052 位当前在线律师 立即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咨询相关说法推荐
借款合同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民间借贷,为防止借贷双方规避法律,以违约金的方式获取高息,对借贷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或者利率的,人民法院在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是依法主动进行审查:1、...阅读全文>>
17719次播放2018-10-08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姚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借款合同甲方乙方如何确定这个问题。根据合同法的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阅读全文>>
10681次播放2018-09-27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阅读全文>>
7787次阅读2019-08-26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过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致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然后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在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不还钱的话...阅读全文>>
4866次阅读2020-05-21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