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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要走哪些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3 11:28:44 0人浏览

导读: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级别以鉴定结果为准。那么工伤鉴定要走哪些程序?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鉴定要走哪些程序
  •   摘要: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   在工作生活中,谁也不能百分百保证自己不会遭遇工伤这个情况,这时候就必须要清楚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以便于日后维权。那么,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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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肖云崇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工伤鉴定程序如何走的问题。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书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病历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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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然后在进行工伤赔偿。那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

  •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2. 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

      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

      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

      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

      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倩律师。以下为您解答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这个问题。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等到工伤伤残鉴定后赔偿程序有:1、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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