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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的担保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4 09:34:44 0人浏览

导读:

在很多的借款行为中为了保证债权可以得到实现,往往都会有担保人,担保人的担保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那么担保借款合同的担保有效期是多久?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担保借款合同的担保有效期是多久
  •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是多久?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

      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二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对于六个月的规定,是指没有约定担保责任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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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合同有效期为六个月或者两年。担保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在很多的借款行为中为了保证债权可以得到实现,往往都会有担保人,担保人的担保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限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二...

  • 债权担保方式有哪些?担保方式有5种,如下:1、保证担保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担保方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担保方式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担保方式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
  •   借款担保合同一般建立在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基础上,围绕甲乙双方的借款贷款事项以及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担保合同还会约定担保期限。更多关于借款担保合同要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借款担保合同要怎么写

      个人借款担保人(甲方)_________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

      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

  •   借款合同的有效期有多久?关于借款合同的有效期,可以按照两种方法计算,一是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二是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来计算。借款合同的有效期是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在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纠纷时才会涉及到这个诉讼时效的问题。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

  •   在很多的借款行为中为了保证债权可以得到实现,往往都会有担保人,担保人的担保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限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二...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质押担保合同的期限为多久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它的期限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质押担保合同的期限为多久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涵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

  • 所谓债务,或贷款方将贷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变价优先受偿的一种贷款方式。前几年,由于我国许多银行借款时,经常发生有借无还的现象。银行等金融机构越来越多的采用担保的贷款的方式。在国有银行改为商业银行后,贷款一律实行担保。《商业银行》第7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借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第36条进一步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借款合同进行担保可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对债务人来说则是督促其自觉及时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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