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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0 11:02:32 0人浏览

导读:

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那么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意思?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意思
  •   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0号)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实现凭证管地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稳步推进。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充分考虑历史遗留问题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保护土地权利人特别是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合理确定权属,积极调解处理权属争议、化解社...

  • 在农村地区许多土地都是以集体土地的方式呈现出来的,集体土地的管理是比较方便的,但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比较大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所认知,而且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那对于我们来说集体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呢呢?集体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物权法》中对耕地草地林地的规定如下:第一百二十六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应该是没有年限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
  •   农村房屋以前管理是不规范的,没有房产证、也没有相关的证明房屋的产权人,纠纷也是会出现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

  •   虽然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也不可以当做财产继承,但是需要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确权,这样才可以更好的进行管理,因为现在规定农民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我国土地都是国有的,农村很多村民都有自己的土地用来种植,但这只是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注意:提前收回国有土地应依照征收房屋程序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

  •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一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或协议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 在我国农村当中土地确权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也是同样容易产生纠纷的,甚至爆发肢体冲突。造成这样情况其中一种原因是不按照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来进行。下面为大家带来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一)前期准备1、组级搭建工作班子,2-3名工作人员,一般可以由组长、会计、村熟悉或参与过二轮土地承包的老党员组成;2、以组为单位拟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本证工作方案》,明确确权工作组成员、组级承包地(包括历年变动情况)和承包户基本情况、确权程序内容等;3、召开户代表会议,发放《一封信》、《工作方案》,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相关政策,讨论事先拟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对确权范围、确权方式、面积、人员登记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确权方案决议,经户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等;4、商定具体入户调查时间,并通知农户准备好证书、...
  •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也有规定。那么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根据规定:

      (1)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

      (2)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

      (3)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4)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

      (5)严格依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

      (6)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不重不漏。

      (7)此次登记发证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测绘、登记都不需农民花费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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