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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产假工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0 14:05:26 0人浏览

导读: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那么劳动法产假工资规定是?接下来就由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法产假工资规定
  • 产假及产假工资规定如下:

    1、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划生育法规定,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

    2、女职工休产假,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

  • 劳动法规定产假期间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

  • 我国劳动合同常见的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期限劳动合同,所谓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约定了服务期限的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没有约定时间的。今天给大家普及有关于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如何处理的知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
  •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一般是支付基本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女职工因生产婴儿而请产假,仍然可以拿工资。有的人可能会疑惑,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涉嫌违法。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各地生育保险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超过女孩子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发给。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朱增敏律师。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其它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另外,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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