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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婚开婚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6 08:38:18 0人浏览

导读:

有些事务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是需要相关的婚育证明的,所以是需要前往相关部门来进行办理的,也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未婚证明流程来的。那么办理未婚开婚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办理未婚开婚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公民可以开单身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要未婚证明。。开具单身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果是委托别人代办的,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下文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开单身证明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建峰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婚育证明在哪里开?”这个问题。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机构去办理。

      1、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结婚证、节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2、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3、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有些事务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是需要相关的婚育证明的,所以是需要前往相关部门来进行办理的,也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未婚证明流程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单身证明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未婚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什么材料?未婚生育能享受产假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未婚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什么材料

      未婚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提交的材料有:

      1、开证明,可以找户籍地村委或者是居委会先开个你未婚的证明,再到社区或街道的计生部门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有效期是1年内有效。

      2、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两张;

      3、最好先了解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电话,问一下他们需要什么,每个地方的手续都有些不同。

      二、未婚生育能享受产假吗

      未婚是可以休产假的.

      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所以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

  •   核心内容:计划生育证明怎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在哪些部门办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内容。

      (一)适用人员: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孕期检查和接生证明,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证明以及审批、换、年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用全家户口本代替;

      2、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节育措施证明,以及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对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可提供与户籍地计生部门签订的知情选择合同;

      4、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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