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知识产权> 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7 11:08:49 0人浏览

导读: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那么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所帮助。
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动产善意取得”、“第三人善意取得'在动产占有人非法处分其占有的动产时,如第三人基于善意受让对该动产取得占有,则依法对其即时取得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

      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例如,错误地认为动产的承租人、借用人、受寄人、运送人是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并且依转让物当时的环境,他也不应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如果是对让与人的行为能力、代理权的范围、意思表示的瑕疵发生误解,不受善意取得...

  • 善意取得的条件是:1、无处分权人处分了不动产或者动产;2、受让人主观是善意;3、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4、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已经登记或者已经交付。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善意取得即占有人无权处分占有的财产,但他将该财产转让第三人,第三人受让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有对价,则第三人经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目前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中还无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但在司法解释中涉及到相关的问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承认善意取得制度。由此,债权人善意取得他人财产,是可以取得留置权的。

  •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动产善意取得”、“第三人善意取得'在动产占有人非法处分其占有的动产时,如第三人基于善意受让对该动产取得占有,则依法对其即时取得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

      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例如,错误地认为动产的承租人、借用人、受寄人、运送人是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并且依转让物当时的环境,他也不应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如果是对让与人的行为能力、代理权的范围、意思表示的瑕疵发生误解,不受善意取得...

  • 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只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2、已进行产权的设立登记;3、转让的价格要合理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遗失物不能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该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并且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善意取得合同有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

    1、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3、受让人为善意;

    4、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

  •   善意取得我们在生活中不常听到,但是很多时候会涉及到。那么,善意取得适用于不动产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按实际情况,善意取得不仅指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

      (1)按照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是:

      第一,在登记错误的情况下,善意的买受人因相信登记而购买了不动产,如果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应当即时取得所有权。

      第二,共同共有不动产的共有人擅自处分不动产,买受人相信其具有全部的处分权而善意购买不动产,符合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也即时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本案属于第一种情形,是善意买受人相信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而购买不动产。

      (2)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物权法》第106条已经明确规定:

      一是出让人无处分权;

      二是买受人为善意;

      三是合理价格转让;

      四是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进行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

      (3)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是:具备上...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