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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9 14:40:11 0人浏览

导读:

租房对于很多刚步入社会的上班族来说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在租房时,最怕的就是遇到租房纠纷了,由于租客和房东都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所以在发生租房纠纷的时候,双方都不知道找谁来解决。因此接下来将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纠纷处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纠纷处理
  • 股权转让纠纷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股权转让纠纷是指公司股东之间、公司股东与第三人之间因股权转让的数量、时间、方式等方面内容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近年来,审判实践中涉及公司法的疑难案例较多,本文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问题及处理谈谈笔者的理解。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通知转让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如在合理期限内有其他股东表示以相同或优于该转让合同的价格条件购买该股权的,则视出让人意思表示而定。如出让...

  •   核心内容:对非法同居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非法同居的男女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应予以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应予以解决。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解决。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已满10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

  •   现在很多朋友都会在外边租房居住,大家在租房的时候都需要跟房东签订好相关的租赁合同,约定好相关的房租以及押金等等,那么如果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是指诉讼程序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主体之间的对话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横向对话(即辩驳),一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纵向对话(即讨论)。为了保证对话的合理性,诉讼程序在设计上应维持当事人之间地位的平等性和竞争性,以及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性和统一性。

      2、房屋租赁纠纷的起诉要先写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起诉事由、诉讼请求、证据材料。如果需要委托代理律师的,找一个可靠的律师。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立案之后,会根据情况告诉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庭审结束后一段时间,法院就会给判决书。法律规定一审的审限是六个月。

      二、房屋租赁纠纷...
  •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

  •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的购买是越来越来越多人会去选择进行的经济活动。保险业的繁荣自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以及纠纷,那么对面保险纠纷该如何去处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来保险纠纷的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保险纠纷的处理  1、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保险纠纷进行协商,双方互相做出让步,当然,这个让步不能太离谱,否则谁都不能接受,也就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了。

      2、仲裁

      仲裁...

  • 内容摘要:伴随着现代国家行政权的扩张和膨胀,行政机关的管理领域日渐广泛,不可避免地会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产生影响;同时,随着社会的转型,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日益多元化和多样化,大量的民事纠纷也不断涌现出来,由于这些纠纷案件中所涉及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反映出来的利益错综复杂,这些社会关系和利益可能同时要受民法、行政法的调整,由此导致民事纠纷与行政纠纷相互交织的现象的发生。这些交织现象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极易造成几种审判结果的冲突,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浪费了司法资源,司法权威性、严肃性和法院的公正形象也受到冲击。笔者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加强对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交织问题的研究,全面、正确、妥善解决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交织问题,探索解决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交织问题的处理模式,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关键字:行政纠纷、民事纠纷、交织、处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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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节假期以来,内地一些游客分别在港、台、澳三地与人打架。第一架,大年初三,香港,两名安徽游客与一名香港女导游互殴;第二架,大年初六,台湾嘉义阿里山,福建团与山西团内讧,导游参战;第三架,正月十二,澳门,一个26人的辽宁团与导游冲突,后遭百人围堵。

      这三场架打出了名头,赚足了眼球,均荣登当地各大媒体头版。

      第一场架时我恰巧在香港转悠,上午打架,中午新闻就出来了,我是在轻轨里的移动电视上看到的,当时就有预感,这事没完,于是留心观察事件的处理进展。第一时间是警方介入,双方拘留,调查;紧接着,行业协会表态;再接着,当事旅行社发表声明。可以说,后续处理有条不紊。第二天,双方和解。安徽游客在得到12万元的赔偿后,“满意”而归。

      我感触最深的是,论资讯的发达程度,三地难分轩轾,可对待事件的态度,则大异其趣了。香港媒体信息公开,虽然揭了自家的“丑”...

  •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诉讼中,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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