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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9 16:13:06 0人浏览

导读:

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或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等情节的,经当事人报案,应予以立案调查。那么破坏选举立案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坏选举立案标准
  •   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破坏选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触犯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破坏村委会选举罪立案标准: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1、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2、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3、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第七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一种情形,只要行为人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二种情形,只要行为人破坏生产经营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以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三种情形,行为人纠集他人实施破坏,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以立案侦查。

  • 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1、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2、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3、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第七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
  •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行为人有以上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管是什么类型犯罪都是有一定的立案标准的,只有达到了立案标准就可以进行立案处理了,每一种犯罪类型不同,立案标准也不同,这个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呢,所以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四条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国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破坏选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

      所谓破坏选举,是指以各种方法扰乱、妨害整个选举活动包括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补选、罢免等正常的进行。所谓妨害公民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利用各种手段使得选民和代表不能按自己的意志自由地行使自己的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如不准公民参加选举活动;逼迫、诱使选民或代表不选举某人或选举某人等。至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以暴力妨害,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漏登选民名单。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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