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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务合同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4 15:33:58 0人浏览

导读:

没有劳务合同赔偿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对合同另一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过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受害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针对没有劳务合同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没有劳务合同赔偿
  • 劳务合同赔偿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对合同另一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过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受害方支付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务合同的赔偿按照下列方式:1、因合同解约造成的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确定;2、提供劳务中造成的人身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大致上从两方面入手。根据《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建筑工程提倡实行总承包而不是建筑工程的分散分包。下面为大家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审查分包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
  •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一般按照下列方式计算:1、一般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自行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或者违约金数额;2、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安装工程施工时通常是以劳务关系的形式,作为工程方和承包方了解安装工程劳务合同的写作是十分必要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安装工程劳务合同模板、直接劳务合同模式,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等证件。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审查其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具体,委...

  •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签订劳务合同,造成对方损害的,应当按实际的损失情况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劳务关系中的受伤赔偿

     1.定义: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配劳动力,双方存在对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不是对劳动者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具体包括:   (1)下岗、待岗、停薪留职的人在社会上另找到单位,则与新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劳动法》规定:当与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与原有的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2)专门的劳务输出公司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劳务输出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务关系。   (3)离退休人员被聘   例:一工程师退休后到一单位工作,工作过程中由于与副总发生争执,单位与之解除了协议,双方对于补偿、赔偿等发生了争议,工程师到劳动仲裁委申诉,劳动仲裁委以本案不是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其到法院起诉。   分析:离退休人员不具...

  • 劳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受伤的,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劳务合同的主体不是劳动者,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赔偿,而是由其雇主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主体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劳动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满足以下条件的,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成立、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一方根本违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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