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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保全赔偿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5 09:12:18 0人浏览

导读:

保全错误赔偿根据实际的损失赔偿。保全申请错误客观存在,属诉讼风险范畴。申请保全虽是为保障预期的诉讼结果能够顺利落实和履行,但由于证据原因、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等问题,存在诉讼结果和当事人期待不一致、申请人的诉请未被支持或者未被全部支持的可能,从而导致保全部分或全部错误。那么错误保全赔偿管辖?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错误保全赔偿管辖
  • 保全错误赔偿根据实际的损失赔偿。保全申请错误客观存在,属诉讼风险范畴。申请保全虽是为保障预期的诉讼结果能够顺利落实和履行,但由于证据原因、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等问题,存在诉讼结果和当事人期待不一致、申请人的诉请未被支持或者未被全部支持的可能,从而导致保全部分或全部错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诉讼保全错误了被申请人需要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保全措施。如果因诉讼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了实际损失的,被申请人可以要求申请保全人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保全错误需要赔偿。因保全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由保全申请人赔偿保全错误导致的损失,法院保全错误的被保全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当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不服从判决结果,不按照判决的内容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时候另一方是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那么强制执行管辖地如何确定?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强制执行管辖地如何确定

      申请强制执行,由作出一审判决的基层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

  •   海事请求保全怎么分类?海事请求保全根据海事请求保全措施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或者海事法院、仲裁机构是否受理案件的不同,来进行分类。海事请求保全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海事请求保全的程序又是怎样?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海事请求保全的分类

      海事请求保全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做以下两种分类:

      第一,根据海事请求保全措施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海事请求保全可以分为扣押船舶;扣押船载货物;扣押与海事请求有关的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冻结承租人可以收取的运费或租金;对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等五种。

      第二,根据海事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否受理案件的不同,海事请求保全又可以分为诉前(裁前)保全和诉中(裁中)保全二种。

      二、海事请求保全管辖的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

      (2)不受诉讼管辖或仲裁协议约束原则。

      (3)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原则。

      三、海事请求保全的程序

      1、海事请求权人向海事法院提...

  • 申请诉讼保全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如果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收取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   在现实生活中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并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向委托方收取担保服务费。那么,诉讼保全担保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由于现如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益阳地区也为出台新的标准,现在还沿用的以前标准。

      以上就是“诉讼保全担保...

  •   对于诉讼来说,诉讼往往需要进行一个诉讼的保全担保,尤其是涉及到经济利益的那些诉讼,例如说民间借贷纠纷等等,那么如果要进行诉讼保全担保的话,他的一个诉讼保全担保收费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保全担保收费标准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诉讼保全担保收费标准是什么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

  • 离婚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一般都是防止对方转移共同财产而申请的,因此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转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就会启动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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