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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林地征用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7 13:52:15 0人浏览

导读:

承包林地被征用,应当依照林地面积及承包合同约定金额分户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那么承包林地征用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承包林地征用赔偿
  •   承包林地被征用,应当依照林地面积及承包合同约定金额分户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

  • 正文:租用土地被征用的补偿 租用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我们厂的厂房现在属于违建,我们的土地是租用的现在有大企业来征用土地,政府出面来谈,那政府要不要补偿我们,有什么对我们有用的法律依据吗?谢谢!  律师答复:你提到和村民小组签定的土地租赁合同,所以被拆迁的土地应当是属于集体土地性质。而目前的全国性的拆迁管理条例仅仅是调整城市房屋拆迁,对于集体土地这一块,有的地方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例如北京市和上海市。其他的地方一般都是由各个地方政府来进行制定,我查了一些资料,并没有发现江苏省有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对于如何最大化的保证你们的权益,主要是看你们地方出台的拆迁政策是什么 租用土地被征用的补偿 租用土地被征用的补偿
  • 1、用材林:(1)人工幼龄林(指未成林林地的林木)每株按当地同种类树木苗木成本的3倍计算;(2)天然幼龄林每株按同种(类)人工幼龄林的80%计算;(3)成林林地、疏林地按林木蓄积量价值(现行木材市场平均价格)的3倍计算。

    2、防护林按用材林补偿费标准的3倍计算;

    3、特种用途林按用材林补偿费标准的4倍计算;

    4、经济林,尚无收益的经济林按苗木成本的6倍计算,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经济林按当地同类经济林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计算,收益盛期的经济林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

    5、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幼林地(不含珍贵风景苗木)的60%计算;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幼林地的5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人工幼林地(不含珍贵风景苗木)的70%计算;

    6、苗圃地苗木,按当地同种苗木上一年度市场单株平均销售价的3倍计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张娟律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补偿。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

  • 流转土地后的征地补偿款一般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征收承包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与安置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征地时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内容: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大家都知道农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虽然他们在土地上建立宅基地与种植粮食,但是他们只对宅基地与土地上的粮食具有所有权,所以对于农村土地征用的问题有很多人感到疑惑,比如说农村土地征用赔偿归谁呢?到底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还是个人所有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农村土地征用赔偿归谁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二、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首先,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规定。

    其次,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标准来确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

    最后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其中,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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