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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鞋店洗坏鞋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2 17:47:45 0人浏览

导读:

当鞋子出现顽固污渍无法洗干净时,或者只是单纯的因为懒惰而不想自己洗鞋子时,将鞋子送去洗鞋店洗就成了最佳选择,但是,将鞋子送去洗鞋店有时候也会有洗坏的风险,那么当洗鞋店把鞋子洗坏时,能否要求赔偿?针对洗鞋店洗坏鞋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洗鞋店洗坏鞋赔偿
  • 南部县消费者王碧珍于2003年1月20日在南部县体育路一干洗店干洗了一件女式华娜戈兰长大衣1件。由于店主洗衣不当,把整个领子完全洗变了型且己无法恢复原状,经消协调解,干洗店店主赔偿消费者王碧珍300元人民币。
  • 擦鞋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将顾客的鞋垫扔掉,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水心分会进行了调解。

    近日,市区的朱先生来到水心的翰皇擦鞋店要求该店清洗自己的一双皮鞋,几天之后当朱先生去取皮鞋时却意外发现放在皮鞋中的鞋垫已不意而飞,而向该店的工作人员询问时,该店工作人员却以不知道为由搪塞朱先生,气愤的朱先生进行了投诉。

    水心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据该店负责人介绍,工作人员在洗鞋过程中将鞋垫取出后就没有在洗好鞋后放回去,导致后来鞋垫丢失。朱先生表示自己的鞋垫虽然只值20多元不是什么贵重物品,但是擦鞋店未经他本人同意就把鞋垫扔掉应该给予一个说法。水心工作人员也赞同朱先生的说法表示:朱先生只要求擦鞋店对皮鞋进行清洗,没有允许店方对鞋内等物品进行处理,因此店方把朱先生皮鞋内的鞋垫丢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最后经调解,店方主动就自己的工作失误向朱先生道歉,并承诺免费为朱先生洗鞋2次,一场纠纷最终得以圆满...

  • 现如今,到洗衣店接受有偿清洗服务早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是由于人们对洗涤服务合同不够重视,常常导致发生争议。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洗衣店因洗坏名牌服装被判赔偿顾客2500元。  小张2002年时因为举办订婚仪式花2999元买了一条名牌范思哲的连衣裙,因为是为订婚专门买的,因此对她来说这条连衣裙意义非同一般。2003年8月小张将准备收藏的这条连衣裙送到了小区洗衣店洗涤。洗衣店同平常一样填写了一个简单的收货单,小张也只简单签了个名,洗衣费用10元。等到取货时,小张却发现衣服上的印花出现了褪色,还将边上的颜色也染花了。由于是为订婚特意买的衣服,她一下子就急了,洗衣店提出可以重新洗涤,但是洗涤后仍然没有恢复到原来的面目。经范思哲销售专柜证实,衣服损坏是由于洗涤方法所致。  因为洗涤费只有10元钱,而且在双方签订的收货单上也的确有贵重衣服特别提示的合同条款,因此洗...
  •   曾先生日前至某干洗店清洗一件休闲西服,由于该衣服从国外刚买不久且价格不菲,故曾先生一再关照洗衣店要干洗并要求尽快,店家满口允诺说隔日可取,不在话下。“隔两天到他们店内,发现我的西服皱得一塌糊涂,被扔在一个桶里&&”眼前的一幕让曾先生惊呆了。

      在闵行区消保委安排的调解中,曾先生气愤地表示:“从衣物的现状看,显然是洗衣店水洗造成的。对于这种不诚实的经营行为,我要求获得应有的赔偿。”我委工作人员当即查看了该衣服的洗涤标识,标识注明只能干洗、不能水洗。在事实面前,洗衣店起初先辩称该衣服起皱是尚未熨烫整理所致,但一口咬定是“干洗”,不承认水洗。最终,曾先生出示了上海洗染行业协会的事故鉴定书,鉴定书明白确凿的写着“经鉴定该男式西装系水洗操作”。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店方哑口无言。根据《上海洗染行业消费争议...

  • 因干洗店服务人员在干洗衣服时一时粗心,不慎用熨斗将防寒服右手肘部烫烂。近日,经巴州区消委会南池分会调解,干洗店赔偿顾客损失300元。

    黄某将去年购买的一件价值1400元的“雷迪波尔”深色防寒服拿到巴城南池街道某干洗店进行干洗。3天后,她在取衣服时发现,因该店服务人员在干洗衣服过程中,不慎用熨斗将防寒服右手肘部直接烫烂。因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黄某遂投诉到南池消委分会。后经南池消协分会调查核实,消费者黄某所诉情况完全属实。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干洗店向消费者黄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消费者损失300元。

    朱春蓉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   小娟在去一家擦鞋店擦鞋时,看到店里挂了一些皮包,正赶上她刚买了三个多月的皮包需要保养,于是她便与店员攀谈起皮包保养的话题,当得知她的这个包在这个擦鞋店里也可以得到专业的保养时,她当场就把包里的物品清空,将皮包交给擦鞋店进行保养,并得到擦鞋店告知五日后来取,谁知,这一次保养给她带来了不少麻烦,直到与这家擦鞋店闹上法庭。今天,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调解,擦鞋店赔偿原告小娟500元。

      据原告小娟讲,原告在2007年9月9日到北京一擦鞋店洗包,这个帕摩百迪牌的皮包是她在金源购物中心燕莎店花1020元买来的,可是当她去取包的时候,发现包被洗坏了。小娟认为,是由于擦鞋店的错误操作导致她的皮包严重变形、掉色,所以小娟与擦鞋店协商要求其赔偿500元,擦鞋店拒绝了她的要求。于是小娟将擦鞋店告上了法院。可小娟在提供证据时,却只拿出一张价值为人民币1020元的办公用品的发票。当法官询问其为什么要开办公用品...

  • 2000年7月21日,绵阳消费者谭太礼到绵阳市涪城区红叶经典影社冲印已拍摄彩色胶卷8卷,双方约定按印象每张0.32元,冲胶卷每个6.5元的标准收费,并交押金80元。7月22日,谭取像时,影社负责人景茂宝称由于洗像设备原因,8个胶卷在洗像过程中全部报废。谭太礼所冲印的8个胶卷是他外出考查所摄交通标线、标志、标牌以及非机动车车型、车貌等有关资料,胶卷洗坏给此次考查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谭太礼只好于2000年9月6日向绵阳市消协投诉,请示帮助解决。市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调查了解情况,确认谭太礼反映的情况属实。谭的胶卷已记录存储了信息,不能按空白胶卷的价格进行赔偿。依据《消法》第35条规定,由红叶经典影楼退还消费者所交押金80元并赔偿胶卷费160元、出差拍摄资料的损失费14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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