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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最低工资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09:05:57 0人浏览

导读: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那么最低工资是怎样的大家了解吗?那么赔偿金最低工资标?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赔偿金最低工资标
  • 劳务派遣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一些公司短期存在用工紧张的问题,因而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的特点,而且劳务派遣一般劳动人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是在用工单位,因而出现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在一个地区还好发放工资,但是如果是异地派遣的话,异地劳务派遣最低工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一、劳务派遣的原则1、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原则。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2、雇员租赁原则。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最低工资制度实施统一管理。

  • 劳务派遣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一些公司短期存在用工紧张的问题,因而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的特点,而且劳务派遣一般劳动人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是在用工单位,因而出现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在一个地区还好发放工资,但是如果是异地派遣的话,异地劳务派遣最低工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一、劳务派遣的原则1、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原则。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2、雇员租赁原则。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
  •   [案例] 宋某被某企业招用,双方签订了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该企业每月发给宋某工资300元,两个月后,宋某听说到当地有最低工资的规定,发现企业违反了当地最低工资的规定,宋某便找到企业老板,要求增加工资并补发前两个月的工资报酬,老板以宋某尚处在试用期,还不是正式职工为由拒绝增加和补发工资,宋某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后,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企业将宋某试用期工资调整至350元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320元),补发宋某前两个月的工资差额。

      [评析] 这起因工资支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本案中,企业方存在以下错误认识,应当予以澄清:

      第一,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就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A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

  •   我们都听说过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国家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那么最低工资是不是就是基本工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吗的相关内容。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吗

      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理解为基本工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五险一金吗

      一般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五险一金,但法律无明确规定,所以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五险一金”,各地规定不尽一致,具体由地方法规决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三、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是什么

      最低工...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封华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拒不补足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   加班加点工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班费,也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报酬。那么,最低工资也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为了避免出现由于支付工资不当,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按照工资支付规定,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

  • 正文:  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属于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另外,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规定,用人单...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昨日澄清最低工资概念,称将打击模糊最低工资概念等行为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市从5月1日起,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至920元/月。昨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最低工资含不含加班费和福利?对此,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和福利,还称要打击模糊最低工资概念、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行为。

      2004年3月1日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执行《最低工资规定》。该规定所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很多企业对工人提出了加班要求,那么,加班费、福利费等是否属于最低工资范围内?市人力资源局法制科负责人说,国家的《最低工资规定》对此作出了限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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