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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受伤赔偿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14:03:35 0人浏览

导读:

工厂受伤赔偿步骤: 1、申请工伤认定,先由公司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认定,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那么工厂受伤赔偿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厂受伤赔偿问题
  • 私人工厂受伤赔偿步骤:1、申请工伤认定,先由公司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认定,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    雇员受伤的赔付问题

       李某到陈某的废品收购站干活,操作机器时不慎致左臂骨折,经鉴定为五级伤残。李某要求陈某认定其为工伤,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30万余元。雇主陈某则表示,在招工登记中明确注明“工伤概不负责”。所以不承担李某的损失。

      

       [审判结果]:

      

       经查,李某与陈某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陈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作为用工一方,系未经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上的用工主体。李某在陈某授权范围内从事劳动活动,双方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庭判决陈某承担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

      

       [评析]:

      

       此案争议的焦点:1、李某与陈某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也就是李某所受的伤害能否被认...

  •   在工厂受伤如果被认定工伤的。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

      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   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维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

  • 在上下班途中,符合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条件,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违规操作受伤属于工伤吗?要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违规操作而发生事故受伤的话,此时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主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的认定情况,看其应当认定为工伤,还是视为工伤,还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违规操作受伤属于工伤吗?

      企业单位的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

      律师提醒:如果发生事故,不论是否属于职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该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的行为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不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所以,用人单位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对患病员工进行补偿,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病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实施的。

      按劳动法规定,职工患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用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2、法定医疗期内,因病不能工作的,非本人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3、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上班途中受伤哪种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时因当事人理解不同,时而产生歧义。鉴于此,罗湖社保管理处依据法规认真把关,符合规定情形的,认定为工伤;不符合规定情形的,不认定为工伤,既保护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

      出差遭遇交通事故认定工伤

      某环境公司员工罗某,去年底出差郑州,办完事后准备去机场搭乘飞机到另一座城市,继续他的业务。早上6时许,罗某乘搭出租车去机场,当出租车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到达一立交桥出口时,与立交桥北端桥壁相撞,造成乘车人罗某头部受伤,当场死亡。

      事后,某环境公司向社保管理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管理处对事件进行了仔细调查,并很快作出认定:罗某因工外出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死,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因此,认定该员工属工伤。因罗某已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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