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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赔偿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4 16:02:30 0人浏览

导读:

工地干活受伤可以依据以下规定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工地受伤赔偿诉讼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工地受伤赔偿诉讼
  •   在道路上发生车祸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比较轻微就只有财产损失,如果情况比较严重那么就有可能危机到人身安全,如果是因为车祸导致他人受伤的,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肯定要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来确定赔偿金额,那么车祸受伤诉讼赔偿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车祸受伤诉讼赔偿

      车祸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

  • 工地干活受伤可以依据以下规定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

  • 如果农民工在工地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属于他人侵权造成受伤的,则由侵权人支付侵权损害赔偿;属于自己原因的,由自己依法承担损失;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一、关于工伤赔偿数额的问题

      1、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法律规定。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

  • 如果农民工在工地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属于他人侵权造成受伤的,则由侵权人支付侵权损害赔偿;属于自己原因的,由自己依法承担损失;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对工伤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的流程: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审查后,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接下来就调查、准备开庭工作;之后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单位不申请,你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   工伤赔偿的索要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很多公司往往为了逃避赔偿现实,寻找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此时劳动者就只能走诉讼流程。那么,工伤赔偿诉讼流程怎么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1)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对一...

  •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2009年06月1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平遥县的农民,最近遇到了一件很烦心的事,想借助各媒体,领导部门,网友了解关于国家的一点政策,国家现在不是呼吁:让农民得实惠,农民得到实惠了吗? 我于2003年在平遥县户口所在地农村向村委会承包土地50亩,全部种植的速生杨,至今已近7年了,最近西气东输工程地下埋天然气管道,需要毁坏农田,树木等,所有经过的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因为大型机械来回走动,所以占用16米宽的距离作为道路。西气东输管道规划图正好经过我承包的土地,这样就造成了我的速生杨295棵被毁,根据村委领导出示的一份文件,是按照树的种类,大小,赔偿金额的标准有所不同,因为我种植的是速生杨树,按照这份文件的赔偿标准是:6-10厘米的树赔偿10元,11-20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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