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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赔偿损失包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7 15:11:36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违约行为,其实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简单来说,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那么违约赔偿损失包括?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违约赔偿损失包括
  • 房屋的买方和卖方只有签订合同才会产生对双方的拘束力,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承担合同到期义务,但在实践中有时候买方会因为资金、房价等原因而不履行合同,那么房屋买卖买方违约怎么赔偿?下面就为您解答。一、房屋买卖买方违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等。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二、买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六条和合同法相关条文都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1、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 正文:我国关于违约赔偿范围的理论2. l关于违约赔偿范围的几个概念2.1.1关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1.1.1对于直接损失理论界没有什么分岐,直接损失就是指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的灭失、减少、毁损等。2.1.1.2至于间接损失,学者们则有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即取得预期的收益或利润(6)。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占相当大的比例,第二种意见认为,间接损失不是可得利益、间接损失是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所产生的损失(7),间接损失是从英文(Consequental damages)一词翻译过来的,而这一词,根据《Black,s Law dictionary》的解释,就是第二种意见的定义,在法学界第二种意见已逐渐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2.1.2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的区别.从因果关系角度讲,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都是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结果,但在用法上...
  •   中国江西新闻网11月2日广丰讯(罗杰 特约记者 邱振华 报道)近日,经上饶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余某向原告周某支付挖机租赁费5366元,驾驶员工资4800元,支付挖机电脑板被盗修理费40908元,赔偿原告的损失26500元,合计77574元。

      2007年2月28日,原告周某与被告余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日立-6挖掘机一台,用于湖南省汩罗市翔峰碎石场施工,实行包年制,即从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年租金为320000元。由原告提供二名熟练的驾驶员,其中由被告负担一名驾驶员工资每月3000元,机械保养费由原告负担。同时,原告应听从工地现场的调度安排,不干涉被告对挖机的使用时间,否则,被告有权清退(解除合同)。

      2007年3月6日,原告的挖掘机进入被告施工场地。2007年10月初,原告的挖掘机在被告施工场地里发生电脑板被盗。同月7日,被告以原告的挖机坏后一直未...

  •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在二手房交易合同中,交易双方经常同时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两个条款。但在法律上,这两者并不一定能同时适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都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金具有补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而赔偿损失主要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责任形式。一、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同时适用的情况当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经济损失时,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甲和乙签订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甲又将房产出让给丁。甲的违约行为给乙造成了5万元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乙既可以要求甲支付2万元违约金,同时还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3万元。二、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当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足以弥补实际经济损失时,没有违约的一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
  •   在经济交往中,对于赔偿损失与违约金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那么,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同时适用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 交易双方经常同时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两个条款。但在法律上,这两者并不一定能同时适用。

      2、 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都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金具有补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而赔偿损失主要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责任形式。

      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 计算合同违约赔偿损失的办法:首先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来优先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的,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还应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股权转让违约处理方式:股权转让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处理办法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守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劳动者在用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需要保护的,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这个也是需要进行保护的,女职工保护并不是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那么在孕期期间,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的话,是需要一定的赔偿的,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孕期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一、孕期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第一,怀孕期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
  •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现根据两个案例,点评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计算赔偿。  案例一某镇煤气站与某市煤气总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煤气总公司供给煤气站煤气15吨,每吨6000元,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履行。在该合同中,双方没有规定违约金和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煤气就大幅度涨价,从每吨6000元涨到每吨8000元。见煤气涨价,煤气总公司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某镇煤气站送气。三个月后,煤气站要求煤气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煤气总公司却认为,在合同中既没有签订违约金或给付定金的情况下,煤气站要求索赔,纯属无中生有。那么,在该案中,煤气总公司违约该不该赔偿某煤气站,应该怎样计算赔偿?  点评:这是一起不履行合同的案例,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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