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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执行赔偿结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5:02:09 0人浏览

导读: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车祸执行赔偿结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执行赔偿结案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执行

       近几年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民事案件中继债务、婚姻案件之后的第三大持续上升的民事案件。与此相反,这类案件普遍存在执结率低的现象。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难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情况。实践中如果自然人有经济能力,在交警部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一般会调解解决。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出具责任认定书后,通过诉讼程序进入法院的案件,被执行人一般经济都比较困难。这类案件中交通事故已对申请人及其亲属造成伤残或死亡,他们在心理、感情上受到了极大伤害,思想工作非常难做,一旦处理不善,会造成申请执行人长期缠访;而被执行人在事故中往往是车损人伤,在经济上也受到较大损失,他们总是以自己欠缺执行能力来对抗法院的执行。这类案件与其他损害赔偿案件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执行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查询保全情况。一般情况下,不论哪一类交通工具的所有人,为了减少风险都为交通工...

  •   今天上午,同安“道路交通法庭”在同安交警大队正式揭牌。这是全市首家“道路交通法庭”,将实现事故赔偿的诉讼与非讼的无缝衔接。过去两三个月解决的案子,现在可能当天就可彻底解决了。

      同安区位特殊,汽车、摩托车多,交通参与者不少素质较低,道路交通事故量大,有的一家子都坐在一辆摩托车上,一旦碰撞,整家都在麻烦中。

      为了及时处理事故,方便群众,去年起,同安交警大队和同安法院就探索了在交警大队设立巡回法庭的做法。

      “道路交通法庭”设立之后,一些自行达成协商或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又无法立即履行赔偿款的案件,可以通过法庭立刻确认,并获得强制执行效力,保险理赔款也可直接由法庭给付受害方,切实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道路交通法庭的提前介入,优先展开调解工作,事故处理民警可以专心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和事故认定...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车祸伤残鉴定后多久可以拿到赔偿金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车祸伤残鉴定后多久可以拿到赔偿金车祸伤残鉴定完之后到赔偿大概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但是不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规定略有差异,因此要以保险公司具体赔付时间为准。车祸伤残鉴定完申请理赔需要的材料有: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的所有票据以及伤残鉴定报告等等。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
  •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在工作中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一般都会要求赔偿。那么,工伤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

  •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当我们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会到医院进行治疗,这个一定是会花费一定的费用的,但是如果受伤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或是这一受伤是有一定的保险进行保障的,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有关的责任人对医疗费进行赔偿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工伤和意外险的医疗费赔偿。

      一、工伤的医疗费赔偿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

  • 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的规定
  • 工伤认定有效期为受伤后一年内,超过有效期的,伤者可以在1年内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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