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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怎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5:38:12 0人浏览

导读:

1、计件单价=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2、单位时间计件单价=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3、单位产量内计件单价=集体计件单位定员内全体人员的工资标准之和;4、单位时间计件单价=集体计件单位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之和×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的产品工时定额。那么计件工资怎样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计件工资怎样赔偿
  • 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计算出来的,是支付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计件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工作物等级和劳动定额。

    第一,计件单价的公式。

    一,按产量定额计算,计件单价等于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

    二,按工时定额计算,单位时间的产量定额计算单价等于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和工资标准乘以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第二,集体计价。

    一,按产量定额计算,计价单价等于集体计件单位定额内全体人员的工资标准之和。

    二,按工时定额计算。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产量定额计件单价等于集体计件单价定额内全部人员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之和乘以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的产品工时定额。

  • 出现以下情况,需要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在法律没有赋予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进行的解除的需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计件工资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休息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工作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款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工资是每个劳动者都十分关心的话题,特别是一些加班工资的计算。那么问题来了,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加班费是怎么计算?我国有哪些法律对此有规定?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14年4月1日入职甲公司,担任车工。甲公司与李某订立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对李某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李某自小心灵手巧,勤劳肯干,在车工的岗位上也不例外,除了8小时内完成公司规定的定额外,李某还在晚上和周末加班,当月完成的量比其他同事多很多。2014年5月20日,李某领到了4月份的工资,发现甲公司并没有支付其晚上和周末加班的加班费,于是向甲公司提出支付上个月加班工资的要求。

      法律问题: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情况下,如何计算加班费?

      法律分析:

      1.什么是计件工资制度?

      计件工资制,是指根据劳动者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者作业量)和预先设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劳动报...

  • 核心内容:春节放假假期长,加班纠纷也不断,员工春节加班求的不过是拿多点工资能过个余裕年,可往往过年前后也是员工疏忽法律保护被钻空子的时候。案情介绍原告黄某某起诉称,其在某某山镇被告李某某的超市里打工,月工资为每月1200元,2014年正月初二就被要求上班,其认为正月初二至初七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六天应获得720元的加班工资。原告在多次要求李某某支付加班工资未果并经劳动仲裁未果后,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李某某支付加班工资720元。被告李某某则辩称,原告与其并未签订合同,也未约定如果原告加班被告须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原告的请求没有依据,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后经法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讲解,告知被告应当支付原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调解,最终李某某答应自愿支付原告加班期间的工资720元(正月初二至初七共计六天)。法律快车知识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计件工资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休息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工作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款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员工加班工资就是在固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获得的劳动报酬,那么,员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费按以下规定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怀向阳。

      休息日加班费计算如下: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因此,休息日加班的按两倍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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