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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劳动合同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7 08:35:48 0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在招聘了员工之后,需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必须要遵守的,有些企业会在特殊时期招聘一些临时员工,来帮助一些项目的实施,这种情况也是要签订一份协议书的,以免在聘用期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临时劳动合同赔偿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时劳动合同赔偿
  •   用人单位在招聘了员工之后,需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必须要遵守的,有些企业会在特殊时期招聘一些临时员工,来帮助一些项目的实施,这种情况也是要签订一份协议书的,以免在聘用期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临时员工劳动合同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临时员工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元。

      (三)其它;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

  •   临时工劳动合同: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合同编号:NO.

    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甲方:

      乙方:

      **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制

      **年*月

      劳动合同书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注册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省 市(县、区) 乡 村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

  •   过期解除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岗位工作,如何确定双方的?按《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在原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答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的文件中,对这种情况也规定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不考虑劳动者在这个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除了要承担提前通知的义务外,是否要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按什么为标准?

      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案件苦干问题的解答》(十三)、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人单位未拒绝的,如何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其后,用人单位又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答:此种情形应视为双方形成不定期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但要求解约方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用人单...

  • 解聘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的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
  • 核心内容:合同的条款中一般都有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为了促使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能及时履行相应的义务,违约责任出了违约金外,还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补偿性措施等承担责任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是...
  • 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但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又未变更,公司非过失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合同中可以就一方违约的行为制定惩罚性条款,可以以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要就劳动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的,那么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违约赔偿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违约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

  • 用工协议算劳动合同,原因在于:1、从法律效果上看,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约束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关系的同等法律效力;2、从约定内容上看,用工协议上约定了工资标准及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我们知道公司与劳动者之间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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