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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协议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5:30:26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赔偿协议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等的条件就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伤残赔偿协议效力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伤残赔偿协议效力
  • 交通伤残赔偿协议的效力是:

    1、如果该伤残赔偿协议是依法订立的,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2、如果以办理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自手续办理完成之后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

  •   工伤伤残赔偿协议书

      协议编号:

      兹有:用人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单位职工----- (男,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户

      籍地址: ,籍贯: ,以下简称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2007年 月 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结果 (身体部位)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工伤医疗期届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部门依法鉴定为“九级伤残”。

      基于乙方主动提出要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协定自2008年 月 日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现依法就“乙方工伤伤残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确认:在...

  • 协议处理工伤的效力

    工伤保险的建立的初衷及支付渠道,要求构成工伤一定要经有权部门进行认定。  工伤保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的待遇。为了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及时准确发放,必须经法律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决定是否构成工伤以及是否应支付工伤待遇。从这个角度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议认定的工伤,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 因此,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建议立法部门将申报工伤作为此类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加以规定:在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30日内,劳动者应书面向用人单位说明受伤情况,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者及其家属在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的,只要查明建立了劳动关系,则强制认定为工伤,由此类用人单位承担相关的费用。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促使用人单位承担交...

  •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对工伤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探讨。

      工伤私了的协议效力

      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这种工伤私了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究竟法律效力如何呢?

      一种观点认为协议无效,理由是工伤认定、赔偿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范围,必须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处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属于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协议有效,理由是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和解的权利,如果赔偿额合理合法,协议应属有效。

      严格讲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都不全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种情况具体分析

      一、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该行为属隐瞒不报,逃脱了劳动监管部门的监管,最终破坏了国家的劳动安全制度,也损害了劳动者的...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工伤赔偿协议书的效力怎么认定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如何认定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工伤赔偿协议书的效力怎么认定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工伤赔偿协议效力的界定

      实践表明,有条件地承认一些协议的效力既符合劳动法的原则与理念,也有利于劳资双方关系的健康发展和纠纷的有效解决,且有利于节约审判的资源。笔者认为,应从如下方面对赔偿协议予以审查:

      审查协议内容有无违法条款。双方达成的协议在一般情况下具有合同的性质,如果有效,法律将给予保护。作为了断双方争议的协议,合法是前提。合法的前提是协议中有无免除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的条款、有无排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比如:“不得申请仲裁”、“不得诉讼”、“对工伤复发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等等,如果存在这样...

  •   发生工伤事故后,经常会出现劳资双方之间就劳动者工伤赔偿私自达成的协议效力如何确认的问题。那么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要怎么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要怎么认定:

      工伤赔偿协议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等的条件就是有效的,但劳动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一定要慎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要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

  • 工伤赔偿协议书效力的认定:工伤赔偿协议书的签订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出于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以书面形式签订即可依法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工伤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目前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多种观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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