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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损失赔偿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4:06:20 0人浏览

导读:

供电人如果没有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实现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是法律所规定的供电人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势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停电损失赔偿申请?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停电损失赔偿申请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供电设施检修、限电等原因出现时,不一定引起中断供电,应当是需要中断供电的,才可中断供电;如果需要中断供电,供电人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知用电人。如何通知用电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通过一定形式通知。

      供电人如果没有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实现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是法律所规定的供电人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势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来自合同法栏目(http://www.lawtime.cn/info/he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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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 约定损失 不足以弥补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条文义解释

      本条规定了损害赔偿责任。

      所谓损害赔偿,又称为违约损害赔偿,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具有如下特征:(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由于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损害赔偿具有补偿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害后果。在《合同法》上原则上不适用惩罚性损害赔...

  •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别有:直接损失是指因侵害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可以直接进行统计;间接损失是指侵害行为造成可获得的利益损失。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这两种不同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仔细加以区分; 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都是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这两种间接损失有所不同,应当加以说明:

    (一)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颇有争论。《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这里的其他重大损失,指的就是财产的间接损失。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

  • 合同无效损失不仅实际损失,还包括守约方合法的信赖利益。合同无效有过错一方赔偿对方损失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限于“信赖利益”,即基于对对方合理的信赖而对订立合同做的必要准备而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在合同有效情形下对方通过履行合同可以获得的利益,并且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所丧失的财产性损失。

    合同的可得利益损失评估,可以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中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尹明沁。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流动资产损失价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可以分情况计算:(1)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损失价值的计算方法是,账面价值减去残值;

      (2)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损失价值的计算方法是,用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事故已处理结案而未能结算的医疗费的计算方法可以用下面公式表示:m=mb+mb/pode。其中m,表示被伤害职工的医疗费(万元);mb为事故结案日之前的医疗费(万元);p表示事故发生之日至结案之日的天数;de是延续医疗天数,它是指事故结案后,还需继续医治的时间,由企业劳资、安全、工会等部门按照医生诊断意见确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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