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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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5931元÷365日)...
对于雇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类型,其主要就是相应的雇佣主体雇佣劳动者来进行劳动的,雇佣关系的成立之后也是有着很多的法律效力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雇佣关系受伤怎样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雇佣关系受伤怎样赔偿(一)身体受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
临时雇佣关系区别于劳动合同关系,因临时雇佣关系受伤的,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
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但如果雇员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雇主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伤,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
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吗?(同居纠纷)
问:已经结婚的他在三年前就和我同居到现在,就这样我两年前跟生他了一男孩,几年的困难生活终于让我清醒了,觉得他并不是我可以托付一生的好男人,请问律师我现在可以告他吗?
网婚姻家庭律师
答:可以,你可向法院诉讼请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和共有财产分割问题。
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吗?(同居纠纷)
导读:关于雇佣与承揽关系的区别,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清楚的,但在一些简单的劳务工作领域,有时显得就比较复杂。
【案情】
被告田某与熊某系铺面相邻的两位建筑材料个体经营户。2007年9月的一天,刘某先到田某处购买地面砖未谈妥,后到熊某处谈好生意。次日上午,刘某自己开货车到熊某处装货。因熊某门市部地面砖规格不齐,熊某便向田某调剂,刘某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熊某。其间,熊某雇请苏某、陈某两名小工装货。在田某门市部装货过程中,陈某不慎摔下死亡,其妻卞某多次找田某、熊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法院。
【分歧】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本案谁是适格的赔偿义务人?二是本案应如何赔偿?
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二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受害人陈某受熊某所雇为其提供劳务,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熊某理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陈某与田某、熊某之间是承揽关系。
【评析】
本案虽然案情...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时候,受雇人跟雇佣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如果走诉讼程序,那么,雇佣关系案件直接起诉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雇佣关系案件直接起诉吗雇佣案件是可以直接起诉的,如果受雇人觉得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那么我们就可以走法律程序,直接去起诉,案件的起诉也是有条件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进行起诉。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范围(1)根据我有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反了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此外,双方当事人也是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仍然会受劳动法的调整。那么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赔偿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赔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是不必支付经常补偿金的。
但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则以前的各地的规定和做法都是不同的,与目前的规定有区别了,我们根据目前劳动部的规定来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或对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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