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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质商品赔偿协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1 11:06:36 0人浏览

导读:

在超市买到变质商品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变质商品赔偿协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变质商品赔偿协商
  • 在超市买到变质商品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
  •   家住银川的严先生接到牛奶生产厂家送去的400元补偿金。原来几天前,严先生在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纯牛奶一箱,回家后给3岁的小孩喝。当晚,孩子出现肚子痛,经常给孩子喝某种牛奶的严先生以为孩子改换口味后,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便也没有在意。于是第二天早晨继续给孩子喝牛奶,遭到孩子拒绝后才发现牛奶变质。

      据严先生讲,他对牛奶拆包检查后发现内含有块状物质,又连续打开3包,结果包包都有块状物质,且有一股发酵味。由于奶袋上打印的出厂日期为1月2日,且保质期为30天,严先生认为自己饮用的牛奶在保质期内,便急忙电话联系牛奶生产厂家,要求解决。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厂家派人来到严先生家,经打开包装检验,厂家工作人员解释:“按照行业标准,牛奶变质可能为万分之一,也是在容许范围内,但一箱十几袋牛奶都出现问题,确属罕见。”为此,厂家将变质的牛奶全部收回进一步检验,同时给消费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新专题:南...

  •   湖南省宁远县的唐先生日前与几个朋友在一家夜市吃宵夜。几杯啤酒下肚后有人说,这瓶啤酒怎么是酸的?唐先生不信,也喝了一杯,感觉真是酸的,就把刚喝剩的啤酒拿出来与正常的啤酒对比,发现正常的啤酒清爽透明,而刚喝剩的啤酒却颜色浑浊,且有沉淀物。没过多久,唐先生等人就感觉腹部不适。第二天,唐先生等人找到当地啤酒经销商索赔,未能达成协议,只得向宁远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请求帮助维权。

      宁远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发现,变质啤酒并未超过保质期,而且同一箱啤酒中只有这一瓶变质,很有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啤酒瓶盖经过碰撞,产生了缝隙,最终导致了啤酒漏气变质。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当地啤酒经销商补偿唐先生等人餐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050元。

  • 购买过期商品的赔偿分两种情况,一、如果消费者购买一般的商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过期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商品价款3倍的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五百元。

    二、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国家出入...

  • 黄金周期间,王某到商场购买了一台饮水机,商场为促销,随赠了一盒礼品,内装花生、核桃等食品。王某回家后发现花生、核桃等已经产生异味并且已经霉变,无法食用,遂要求商场退还或者予以赔偿。商场则坚持认为,礼盒是赠送品,不属赔偿的范围,拒绝退货或者赔偿。消费者发现赠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时候,能否退还或者要求赔偿呢? 律师点评 商场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责任。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商家所谓的赠与与我们一般所说的赠与不同,消费者只有根据商家要求,在指定地点、指定商品消费总额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才能获得赠与的商品。因此,商家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而不是无偿的。我国合同法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因此,商场应当对赠与商品的质量负责。 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讲,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百姓生活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无论是在商场里还是在繁华的地区往往都能看到美食的存在,正因为有这些五花八门的美食,食品安全成为了我们的担忧,那么食品吃到异物怎么赔偿?法律快车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

      一、食品吃到异物怎么赔偿

      食品有异物的赔偿标准,按照食品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三倍支付赔偿金。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在超市购买物品的时候,如果购买到破损商品,我们可以把购物小票准备好,到超市负责部门进行销售后续处理,对于我国销售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可以进行赔偿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超市买到破损商品可以要求赔偿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超市买到破损商品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超市买到发霉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时,赔偿金为一千元。在超市买到发霉食品时,处理方法:首先可以凭借购物小票和购买的食品找商家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

  •   核心提示:中秋节临近,网络中“月饼大战”进行得“如火如荼”。月饼已成为最热门的团购商品,各知名品牌纷纷试水团购市场,而价格大多在五折到七折之间。但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团购网打出的折扣价,实际上可能并不实惠,部分月饼团购价格与门店价格相同。(据《滨海时报》)

      消费者选择团购,本想图个便宜,没想到,大家忙活了半天,买来的打折月饼却和街面上的是一个价。更堵心的是,据记者调查,同一个品牌的月饼,有的团购价甚至比实体市场价,还要贵一些。口惠而实不至,在价格上耍弄和欺骗消费者,这样的商家,最终会自毁形象。

      上个月,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和国美电器挑起的“电商价格战”,足以让有关商家警省。销售中,这三个商家为招徕消费者,较着劲儿地叫出了什么“你的价格1元,我卖0元”的口号,事实上,根本不是那回事儿。据相关部...

  • 购买到过期食品 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近日,消费者郭某来到资阳市简阳消委会简城消委分会投诉,称其在简城某大型超市购买的“五黑”牌桃仁糕系过期食品,与商家协商无果,要求商家赔偿。简城消委分会受理投诉后,十分重视,当即组织该超市和消费者郭某进行调解。经消委工作人员调查:2010年10月12日下午,消费者郭某在简城某大型超市购买了9盒由成都康达食品厂生产的辉皇“五黑”牌桃仁糕,价格为每盒11.5元,共计103元。付款后,郭某发现该辉皇“五黑”牌桃仁糕已过期(包装盒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分别是:2010年6月26日8盒、2010年5月24日1盒,保质期为80天)。郭某随即找到商家协商,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但商家予以拒绝。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向该超市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告知该法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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