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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由哪方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8 15:47:50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主要需要支付的费用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那么工伤赔偿由哪方出?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工伤赔偿由哪方出
  •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遭遇意外从而导致伤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工伤赔偿,那工伤伤残赔偿由谁出?法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伤残赔偿由谁出

      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兵。以下为大家解答工伤赔偿由谁支付这个法律问题。

      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除了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外,其他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赔偿。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予以支付。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主要需要支付的费用如下: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职工发生工伤后,完成工伤认定之后,劳动者是可以拿到工伤保险的理赔。那么工伤赔偿是单位承担吗,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赔偿是单位承担吗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赔偿是单位承担吗的相关内容。

  •   我们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职务受到伤害的时候,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起赔偿的责任,根据劳动者受伤情况、用人单位要尽到保护义务,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钱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

  • 工人工伤责任的划分,首先要明确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是劳动者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所引起事故的发生,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由工人自己承担责任。反之,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工伤医疗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2、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3、因工伤亡待遇

      因工伤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活护理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伤残津贴

      1~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5级、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7~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满...

  • 临时工发生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临时工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核心内容:参加合肥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工伤部位旧伤复发,应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就近抢救治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职工发生工伤的处理。工伤治疗参加合肥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工伤部位旧伤复发,应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就近抢救治疗,因伤情需转诊转院治疗必须由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批准后即可转院。七项待遇mdash;mdash;工伤医疗费。一是抢救治疗,由单位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30日内,填报《合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及复印件、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二是后续治疗或旧伤复发的,经确认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方可治疗,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mdash;mdash;工伤康复费。经康复确认的工伤职工,由单位持康复确认书到市工伤保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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