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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赔偿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0:12:47 0人浏览

导读:

政府征地赔偿规定有: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府征地赔偿规定
  •   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

      【颁布单位】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 19970529

      【实施日期】 19970529

      1997年5月27日广东省汕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7年5月29日公布施行

      【章名】 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征地管理,保证国

      家建设用地的需要,促进特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

      要征用特区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的,按本规

      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第三条 特区的集体土地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征用。

      市国土房产部门是土地征用及补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

      织实施。

      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征用集体土地。

      被征地单位(包括原用地单位,下同)和个人,应当...

  • 为了推进经济的发展,现今有很多在农村进行征地的情形出现,征收农民的土地是需要支付一定补偿的,如果双方对补偿协议不能保持一致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那如何正确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最新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诉状范本又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如何正确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赔偿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
  • 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的征收都是会有相应的赔偿的,根据土地的使用范围不同其赔偿最多的土地类型就是耕地的,这个耕地的赔偿在法律上就是有相应的标准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高铁对耕地的征地赔偿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高铁对耕地的征地赔偿是如何规定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二、征地补偿安置原则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
  •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由征收部门委托专门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来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具体的赔偿价格,被征收人如果是对征收结果不同意,可以再次协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那么,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一一详细介绍。

      一、一般规定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

  •   土地征地补偿作为征地过程中土地权利人最关心的问题,土地征收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补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

  •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补偿。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帅江律师。农村坟墓搬迁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前已下葬的墓地土坟每穴补偿500元;砖砌或水泥结构的,每穴补偿1000元;骨坛每个补偿120元;大型、豪华的墓地另行协议补偿。《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后下葬的墓地土坟,原则上不予补偿,并限时迁移。祖坟属于地上附着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是由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风俗等自己制定标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下面我将针对政府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之间。

    具体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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