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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醉死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2 09:34:55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从古至今就比较盛行酒桌文化,在饭桌上喝点酒聊聊天更容易促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但是,但是,无论是劝酒、饮酒还是请客喝酒都应适可而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喝酒醉死赔偿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喝酒醉死赔偿责任
  •    刑法修正案8又一次经过人大审议,与醉酒驾车有关的条款这段时间也被炒的沸沸扬扬,是把喝酒驾车进行行政处罚还是上升到刑事处罚的高度,各界争论不一。再加上,近一两年,醉酒驾车致伤致死的事件经过不断的被媒体曝光,社会关注度一再高升,大家对醉酒驾车均是深恶痛绝。大但凡开车的男士,你让他们 拍着自己的良心说说,是不是没有一次酒后驾车的经历,估计很少有人敢这么承认。

       我们的社会文化,把无论是工作,还是几个朋友闲谈;无论是好事喜事,还是坏事愁事,基本都和酒扯上了关系。于是,好喝者有之,没事还要自己喝上两锺。这下多少有点理由了,更不会放过机会。应酬者有之,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熟人见了,需要工作,总的应酬应酬等。于是乎,少补了都得喝点,不醉算是好的,醉了没有丑态也是不错,还会被人看做豪爽之举。

       我们正在实施的交通法规,对酒后驾车抑或醉酒驾车也做了严厉的规定。我们的交警们也一而再、再而三的多次组织...

  • 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的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没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没有劝其饮酒、已经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进行劝阻的,其余情况下,则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在有下列情形时需要承担责任: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其余情况下,均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9月2日,一起因酒后出车祸致死而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终于在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落下帷幕,三位被邀参与喝酒者,分别补偿邀人喝酒者(已死亡)的妻子3000元、4000元和5000元。

      2009年5月25日上午九时许,原告的丈夫张某到宣州市区某公司催要工程款,因被告许某家住该公司门口,他俩以前也较熟悉,张某遂邀许某陪同他一道去。因该公司的老板不在,他们便各自走开。约半小时后,张某又约许某出来聚聚,并让许某再喊一、两个人一道来。于是许某邀上自己的朋友吴某,两人骑一辆摩托车来到约定的酒店。

      此时,张某又邀请自己的表妹葛某来酒店吃饭,但葛某因家中有事,在张某等三人喝下近2斤白酒时才赶到。大家见葛某到来,酒兴未尽,张某又打开一瓶白酒,四个人在不知不觉中把第三瓶酒喝得所剩无几。等他们酒足饭饱,已是中午12点多,这时,天正下着雨,许某便驾驶自己的摩托车载着吴某离去,张某则用自...

  •   近期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被告因孩子满月,邀请亲朋好友到家中喝满月酒。

      该案死者靳某参加了聚会后,独自一人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撞到路边树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死者本人对此起交通事故负全责。死者的家属即该案原告认为死者是因为到被告家中喝酒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被告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7万余元。该案庭审过程中,被告认为靳某在他家中喝酒时并未喝多,而且靳某死亡时间距离从他家离开近两个小时,此期间靳某是否到别处喝酒无法证实,故自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后经本院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中国人讲究“无酒不成宴。”大家遇到喜事开心事,喝点酒是难免的。但是饮酒、劝酒、喝酒要讲酒风讲酒德,毕竟喝酒的目的只是喝个喜庆,喝个开心,不是让谁喝醉,更不是把谁喝出点事来。

      我国法律...

  •   我国从古至今就比较盛行酒桌文化,在饭桌上喝点酒聊聊天更容易促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但是,但是,无论是劝酒、饮酒还是请客喝酒都应适可而止,近日,湖南长沙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事发前大学生李某邀上多名同学聚会,期间曾饮酒,聚会结束同学将醉酒的李某送到居住的小区电梯口离开,李某因醉酒掉入电梯井死亡。那么,酒后摔死电梯井,喝酒出事同桌人承担责任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酒后摔死电梯井,喝酒出事同桌人承担责任吗  1、故意灌酒型。

      曾几何时,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够朋友”的潜规则,于是,酒席间相互灌酒成为习惯。在灌酒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由于灌酒者明知过量饮酒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因此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可认定为直接故意的主观过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灌酒者应当承担赔...

  • 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后出车祸,同桌的劝酒人没有劝阻当事人酒后驾驶的,应当承担次要责任,主要体现为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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