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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名誉损失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2 13:59:50 0人浏览

导读:

首先是民事责任。因家暴造成离婚的话,遭受家暴的一方拥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其次是刑事责任。家庭暴力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罪,会被判两到七年有期徒刑。那么赔偿名誉损失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赔偿名誉损失条件
  •   侵权人在给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的同时,可能还导致被侵权人的精神精神收到伤害。因此我国对于因名誉而造成精神伤害的情况,规定了名誉精神损失费用于弥补被侵权人的精神伤害。那么名誉精神损失费的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名誉精神损失费的条件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

  •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条件是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或者是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可得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合同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之和,它是特指合同在适当履行后,债权人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规定,从立法上对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有了一个明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可得利益损失该如何去界定,其赔偿的标准以及计算方法如何掌握,各地法院做法不一。

    一、对可得利益损失的认识及保护现状

    财产上的直接损失都能够予以充分保护,但对于可得利益则往往保护不够。当前有种偏差,认为可得利益是一种尚未发生的间接损失,称违约行为与受害人所提出的损害事实间无必然的因果联系,或认为当事人...

  • 赔偿预期利益损失的方式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与实际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符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 名誉侵权赔偿标准并无统一规定。但有关于赔偿数额确认因素的规定。具体如下:一般需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侵权行为的方式、侵权行为的场合、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认名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总有一些人喜欢无事生非,或者存心报复,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名誉侵权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

  • 滥用职权的损失应当累计计算。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是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前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而不应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在新闻上看到过这样的例子:收留了迷路的孩子,结果在收留期间孩子出了交通意外,那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呢。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什么时候无因管理?无因管理造成损失的起因有哪些?无因管理造成损失怎么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大陆法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构成条件:

      (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

      根据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事实将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引起债的关系;本人负有偿付费用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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