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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后有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8 09:44:32 0人浏览

导读:

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各国的经济制度规定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都越来越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但由于工作的隶属关系,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平等关系。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报工伤后有赔偿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报工伤后有赔偿吗
  • 人身损害赔偿是不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的。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侵权人应当对受害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要的赔偿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各国的经济制度规定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都越来越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但由于工作的隶属关系,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平等关系。那么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
  • 临时工是很多单位都会聘请的,但是如果是临时工发生了工伤的话,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一、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长是工伤待遇申请者所需要注意的事情。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一、工伤鉴定流程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二、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三、工伤伤残鉴定程序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
  •   工伤赔偿程序复杂而又漫长,一般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维权工作,下面小编将重点介绍一些关于工伤赔偿的流程,那申请工伤赔偿流程怎么走?员工工伤赔偿流程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工伤赔偿流程怎么走

      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保的,发生工伤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基金会理赔。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只能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二、员工工伤赔偿流程怎么走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

  •   申请工伤赔偿应先工伤认定,没有工伤认定就不能按工伤赔偿。

      2006年6月1日上午,北京市某某电子机箱厂(下称“机箱厂”)冲床模具修理工胡某某正在工作。突然,冲床离合失控,滑块滑落,压在胡某某的右手上。

      “我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和掌骨全部被冲掉,拇指、小指粉碎性骨折,小指的中节和末节都没了”,胡某某提及当时的情景仍不禁流泪:“疼,钻心的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道这辈子我算完了。”工友们赶紧把他送到附近的南口医院,后来又转到积水潭医院。经过十几次大大小小的手术治疗,胡某某的伤情基本稳定,但右手因失去中间三指及掌心严重畸形,剩余的两指残缺不全。

      “出了工伤后,厂长王某某向我许诺,给我楼房居住,让我妻子来厂工作,干什么工种自己挑。当时他还说,工伤已经报了,保证等我伤情稳定、鉴定伤残后,将赔偿款一次性付...

  • 工伤没有鉴定可以上班,职工因工受伤的,应当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当然,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既然是权利,工伤职工就有选择权,其可以要求享有,也可以放弃,若是放弃的,有能力继续参加工作的,可以参加工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工伤认定会在六十日内作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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