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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发霉商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10:25:23 0人浏览

导读: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喜欢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在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该怎么样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如果当有质量问题的时候。针对出售发霉商品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出售发霉商品赔偿
  • 今年3月27日,剑阁县白龙镇消费者何三在白龙镇“大众”超市为其爱人购“康师傅”品牌方便面一袋,拿回家给爱人吃后出现呕吐、腹痛症状,不得不上医院就诊。消费者找“大众”超市,“大众”超市不予解决。无奈、消费者诉到消委会请求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白龙消委分会以“民以食为天,食品与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为前提。立即派工作人员,就消费者何三投诉的事实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超市销售的该方便面包装袋上标注为:“活动时间:2006年10月-2007年2月。”这说明超市向消费者出售该方便面时,早已超过该方便面的特定有效时间。 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由超市退还何某购方便面款2.8元、赔偿何某爱人医药费177元。 ...
  •   近日,黄先生在住处附近一家大型超市买回一袋“香辣香脆肠”。次日晚,他拿起一根火腿肠咬了一口,顿感一股又酸又涩的恶臭袭来,黄先生呕吐不已。  记者看到,这根被黄先生咬了一口的火腿肠已发霉变质,肠衣外有一层厚厚的绿毛,发出恶臭。但外包装上注明着:“生产日期为2010年11月10日、常温保存、保质期90天。”  记者陪同黄先生来到该超市。其客服经理解释,经初步观察,该火腿外包装处有破损,可能因包装损坏致使空气进入,导致火腿发霉变质。该超市将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黄先生支付10倍价钱的赔偿。  该超市表示,将对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质检报告、进货渠道、进货单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厂家出示该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并对超市内该产品进行抽样质检,若发现该批次火腿肠有产品质量问题,将统一下架。(来源:腾讯网)

  • 购买过期商品的赔偿分两种情况,一、如果消费者购买一般的商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过期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商品价款3倍的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五百元。

    二、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国家出入...

  •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喜欢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在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该怎么样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如果当有质量问题的时候,应该怎么样退货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质量问题商品的退货流程。

      一、质量问题商品的退货流程

      1、联系客服,说明退换货原因,与客服达成一致;

      2、准备包裹,请务必多包几层,保护好宝贝;(*物流中引起破损,影响二次销售的,买家将无法全额得到退款);

      3、联系普通快递(请勿发顺丰),寄出包裹;

      4、通知客服所寄出包裹的运单号;

      5、客服收到商品,检验完毕,予以退款。

      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赔付条件

      1、买家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卖家已参加“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承诺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2、买家已要求卖家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而被卖家拒绝,或无法联...

  • 黄金周期间,王某到商场购买了一台饮水机,商场为促销,随赠了一盒礼品,内装花生、核桃等食品。王某回家后发现花生、核桃等已经产生异味并且已经霉变,无法食用,遂要求商场退还或者予以赔偿。商场则坚持认为,礼盒是赠送品,不属赔偿的范围,拒绝退货或者赔偿。消费者发现赠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时候,能否退还或者要求赔偿呢? 律师点评 商场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责任。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商家所谓的赠与与我们一般所说的赠与不同,消费者只有根据商家要求,在指定地点、指定商品消费总额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才能获得赠与的商品。因此,商家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而不是无偿的。我国合同法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因此,商场应当对赠与商品的质量负责。 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讲,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
  •   在超市购买物品的时候,如果购买到破损商品,我们可以把购物小票准备好,到超市负责部门进行销售后续处理,对于我国销售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可以进行赔偿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超市买到破损商品可以要求赔偿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超市买到破损商品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超市买到发霉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时,赔偿金为一千元。在超市买到发霉食品时,处理方法:首先可以凭借购物小票和购买的食品找商家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

  •   核心提示:中秋节临近,网络中“月饼大战”进行得“如火如荼”。月饼已成为最热门的团购商品,各知名品牌纷纷试水团购市场,而价格大多在五折到七折之间。但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团购网打出的折扣价,实际上可能并不实惠,部分月饼团购价格与门店价格相同。(据《滨海时报》)

      消费者选择团购,本想图个便宜,没想到,大家忙活了半天,买来的打折月饼却和街面上的是一个价。更堵心的是,据记者调查,同一个品牌的月饼,有的团购价甚至比实体市场价,还要贵一些。口惠而实不至,在价格上耍弄和欺骗消费者,这样的商家,最终会自毁形象。

      上个月,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和国美电器挑起的“电商价格战”,足以让有关商家警省。销售中,这三个商家为招徕消费者,较着劲儿地叫出了什么“你的价格1元,我卖0元”的口号,事实上,根本不是那回事儿。据相关部...

  • 购买到过期食品 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近日,消费者郭某来到资阳市简阳消委会简城消委分会投诉,称其在简城某大型超市购买的“五黑”牌桃仁糕系过期食品,与商家协商无果,要求商家赔偿。简城消委分会受理投诉后,十分重视,当即组织该超市和消费者郭某进行调解。经消委工作人员调查:2010年10月12日下午,消费者郭某在简城某大型超市购买了9盒由成都康达食品厂生产的辉皇“五黑”牌桃仁糕,价格为每盒11.5元,共计103元。付款后,郭某发现该辉皇“五黑”牌桃仁糕已过期(包装盒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分别是:2010年6月26日8盒、2010年5月24日1盒,保质期为80天)。郭某随即找到商家协商,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但商家予以拒绝。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向该超市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告知该法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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