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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要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8 09:35:52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某些情况下离职,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其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对其的补偿金的。那么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那么自动离职要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动离职要赔偿吗
  • 1235、自动离职的概念是什么?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1236、处理自动离职争议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目前,处理自动离职争议的主要依据有:

    (1)《劳动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

    (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4)《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劳人计[1984]39号)。

    (5)《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

    (...

  • 劳动者自动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要自动离职的,可以在劳动合同已到期后离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
  • 职工自动离职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

  •   在现在有很多以前匪夷所思的那些劳动仲裁,纠纷案件。比如说很多员工辞职却被公司定性为自动离职的情况,这乍一看起来似乎都没什么区别,但是其本质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自动离职与辞职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一、自动离职与辞职的区别

      正常离职是属于符合法律规定有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单位在一个月内安排员工离职,并为员工办理社保转移及失业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员工再次就业。

      而自动离职一般是指员工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交辞职申请,或者在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在没有达到离职时间时私自离开岗位。单位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和自动离职从现象上来看都是(员工)主动不干了。

      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不管用人单位同意还是不同意,第...

  • 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自动离职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

  •   劳动法虽然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在职在岗的时候,劳动者也是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不服从公司的管理,公司也是有权进行处理的,有少部分劳动者可能有旷工的行为,有网友问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流程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流程

      1、劳动法没有旷工和离职的规定的。旷工和自动离职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下,内部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用人单位中,都是有着自己的规章制度的,从而来对员工进行管理约束的,而对于员工的旷工行为,达到规定时间的,用人单位就会将其认定为自动离职。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自动离职具体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自动离职具体是怎样的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

  • 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的区别:主动离职是劳动者自己主动离开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被动离职是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不是由于劳动者本人的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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