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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14:44:12 0人浏览

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大部分人对于精神生活追求是比较注重的,比如节假日的时候出去旅游,可能会遇到旅行社服务质量不好,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做出赔偿。那么建筑质量赔偿标准是什么?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建筑质量赔偿标准
  •   某自治县某某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诉某建筑工程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2)庆民初字第73 号

      原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某某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该县泰康镇东街。

      法定代表人卞某某,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梁佑筠,大庆油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某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某某县桃园北路。

      法定代表人石学生,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某,男,1954年9月19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工,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南街。

      委托代理人吕某,男,1963年6月27日出生,汉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轻纺工业产品经销站干部,住该县泰康镇南街二委152号。

      原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某某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为与被告某某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某某五建)房屋质量纠纷一案,于2002年6 ...

  •   购房有风险,遇事需谨慎,当你发现自己排除万难,千辛万苦终于买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时,要怎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细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以及相关的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导致不能通过验收,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业主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例如承重墙倾斜、房屋...

  •   建筑完工之后都是会有一个鉴定质量的流程的,因为建筑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事情,所以要按照程序来检验,同时这个检验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所以建筑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建筑质量鉴定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   某自治县某某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诉某建筑工程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2)庆民初字第73 号

      原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某某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该县泰康镇东街。

      法定代表人卞某某,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梁佑筠,大庆油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某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某某县桃园北路。

      法定代表人石学生,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某,男,1954年9月19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工,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南街。

      委托代理人吕某,男,1963年6月27日出生,汉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轻纺工业产品经销站干部,住该县泰康镇南街二委152号。

      原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某某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为与被告某某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某某五建)房屋质量纠纷一案,于2002年6 ...

  •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规定为:1、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写明具体的赔偿内容,那就应该从其约定内容。2、购房人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赔偿方式或者赔偿内容,可以视相同区位的房屋来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买卖双方对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有争议,可以委托专业的机构对房屋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我们都知道工程的鉴定机构并不是由国家承包的,而是由具有相关的资质的民事主体自己设立并经国家批准的。一般这种非公立的民事组织是具有营利性质的,所以在鉴定的时候一般是要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费用是多少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费用及其相关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费用是多少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均未作出规定。此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依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法院入选名册资格控制、司法局登记注册公告行政许可、物价局的行政价格管理,最终对司法鉴定收费的控制,造成个别司法鉴定收费逐年增高,个别司法鉴定人员地位超越法院审判权力。

      二、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久

      《证据规定》比较全面地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所谓举证时限,...

  • 【摘要】:本文作者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主要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了探讨,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图纸会审;质量管理;

      

      1施工前质量管理

      1.1做好“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即指导拟建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完成的组织、技术、经济的综合性文件,是现场施工活动实行科学施工管理的一个法规。因此,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进行研究。对人员、资金、材料、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进行科学地、合理地规划安排,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便更好地做好工程的施工工作。

      1.2实施质量责任制

      为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成立了由项目总经理统一领导部署的项目经理部,由总工程师协调工程施工质量工作,下设技术部和质检部,具体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了《质量计划》、《质量质量保证措施及实施...

  •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若一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则其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便因合同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案情回顾:

      原告A公司诉称,其与B公司签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B公司拒绝支付工程余款,A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后,曾于2010年9月9日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支付工程余款。A公司认为B公司虽经法院判决向其支付了工程余款,但B公司迟延支付工程余款的行为给A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再次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向A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404,269.08元。

      被告B公司辩称,A公司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并且因A公司无施工资质导致双方无法确定相应的工程价款,直到法院判决后才确定了B公司的付款义务。B公司已执行了判决结果,故不存在逾期付款的事实。

      另外,因A公司无施工资质,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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