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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受伤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16:23:52 0人浏览

导读: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学校里受伤赔偿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学校里受伤赔偿吗
  •   核心提示:这起校园伤害索赔案,学校被判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受伤学生7000元。

      嘉峪关市一起校园内打架引发的索赔案,虽然学校辩称有明文规定禁止学生打架,可还是因为有一定的疏忽责任而被判赔偿。昨日记者从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校园伤害索赔案,学校被判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受伤学生7000元。

      小学生抢画 造成9级伤残

      嘉峪关市小学生林林(化名)的家长怎么都没有料到,儿子会因为一张图画被其他小朋友打成9级伤残。据林林家长描述,2010年9月14日美术课,她家的林林画了一幅好画,同学豆豆(化名)非要看,她家林林不让看。就这样两个小朋友发生争执,她家的林林被豆豆拽住头发向后甩了好几下。后来她家的林林感觉头晕目眩,脖子疼,送到医院诊断为寰枢椎半脱位。据医生说这种疾病不容忽视不及时治疗会造成瘫痪甚至死亡。为此林林父母带着林林四处求医,并在家休息一年,后来经司法鉴定林林的伤构成9级...

  • 正文: 案情:九周岁的学生李某,在上午下课期间,因在校园楼道玩耍,从楼梯栏杆的上半部分摔至楼下,受重伤,李某的家长和学校商量此事的处理,学校辨称,李某是自己摔下楼梯的,而且老师也教育过学生,让其下课注意安全,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律师答:《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除了对未成年人要尽到教育的义务外,还要尽到管理和保护的义务,虽然学校已教育过学生,让其下课注意安全,但学校还要保证学校的设施符合标准,从而保证学生的安全,学生从楼梯栏杆摔下,栏杆的质量是关键问题,国家对栏杆的高度有明确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低层不应低于1.05米,中...
  •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
  • 学生打架受伤责任划分如下:如果学生已成年的,由有过错的当事人负责。如果学生未成年,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担责;但如果未尽到职责的,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学校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对患病员工进行补偿,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病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实施的。

      按劳动法规定,职工患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用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2、法定医疗期内,因病不能工作的,非本人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3、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私人工厂受伤赔偿步骤:1、申请工伤认定,先由公司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认定,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 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误伤工友属于意外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言不合就打架,打人犯法吗?这个问题你可仔细想过?根据打人最终受伤伤情鉴定结果,打人的行为可以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和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在法律上,打人可以用“故意伤害”来解释。(一)伤情鉴定结果未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二)伤情鉴定结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的:根据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打人致受害人轻伤及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相对应的承担刑事责任,具体量刑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
  •   学生处于青春期发育的阶段,心理发育不成熟,性格易暴易怒,因此,非常容易在学校内进行打架,斗殴,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学生校内打架受伤谁负主要责任,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学生校内打架受伤谁负主要责任

      学校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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