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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受伤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5:15:53 0人浏览

导读:

打零工基本上就是我们常说的临时工,有些企业因为订单的需求可能会需要一些临时工,而对于临时工来讲,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受伤的情况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派遣工受伤谁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派遣工受伤谁赔偿
  • 律师:

    上个星期我请搬家公司上门服务,搬家公司派小李过来服务。小李担心人手不够,自己叫朋友小赵过来帮忙。搬家途中,因小李忘记拴上车厢挡板,小赵从车上掉下来受伤。请问,应该由谁来赔偿小赵的损失?

    读者 于某 

    于某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收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为你搬家是小李的本职工作,他担心自己无法独立完成,请小赵过来义务帮忙,因此小赵是帮工人,小李是被帮工人。搬家公司对此不知情,不是被帮工人,小赵也不是你请来帮忙搬家的,因此你也不是被帮工人。小赵的人身损害,依法由小...

  • 我儿子晚上下夜班已是凌晨1时许,回家途中有个女孩求救,便奋不顾身地前去帮助,结果被歹徒打成轻伤。歹徒逃跑了,事过半年没破案。而我儿子却自行花费住院费、医疗费等费用4000多元。那个女孩年仅14岁,她父母仅到医院看望我儿子一次表示感谢,还买了些慰问品,此外再不见人影了。见没法破案,我便找到那女孩的父亲陈某,要求两家共同承担那4000多元的费用。可陈某说歹徒打伤我儿子,应当由歹徒负责赔偿。那么,如果陈某还坚持不赔的话,我儿子能否起诉要求他给予赔偿呢? 江南红 江南红读者: 你儿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是受到社会鼓励、道德赞赏的行为。见义勇为在法律上称为制止侵害行为,是指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防止、制止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害的行为。为对这种弘扬正气、扶危济困的良好道德风尚给予褒奖和救济,法律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民法通则...
  • 案情: 15岁的何亮和14岁的李兵均系河南省郾城县青年中学学生。2001年12月6日晚自习期间,李兵经老师同意,用小铁锤修理板凳,修理完毕,就将小铁锤放在自己的书桌斗里。当晚9时30分晚自习下课,李兵手持铁锤在教室门口对着同学甩动,不巧锤头脱掉飞出,飞向迎面走来的何亮,只听一声惨叫,何亮捂住了眼睛。几个学生立即报告给正在教室内辅导的孙老师,孙老师急忙扶住受伤的何亮,只见何亮右眼受伤,血流满面。孙老师立即拨通了120急救电话,何亮被送往郾城县人民医院抢救。 眼球被摘造成伤残 何亮被送往医院后,青年中学和李兵父母均积极出资进行救治,并于次日早晨将何亮转到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眼视力无光感,角膜缘1—5点全层裂开,延至角膜缘后25毫米处,球内空完全脱出,急行眼球内空清除术。住院15天后,转入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义眼座植入。前后花医疗费近万...
  •   当双方发生争执打起架来的时候,有的人会去劝架。但是由于有的人打架不长眼睛,可能导致劝架的人受伤。劝架受伤是否可以索赔是个问题。那么劝架受伤是否可以索赔呢?

      劝架受伤侵权人是否应该赔偿?

      侵权人应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

  •   2月14日,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吵架人伍某、钱某赔偿劝架人诸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1640元。

      伍某、钱某和诸某同是无为县二坝镇雍南社区人。2006年7月29日傍晚,伍某的妻子和钱某为琐事发生争吵,诸某在场对双方进行劝解。 这时,在一旁吃饭的伍某用手中的饭碗砸向钱某,不想却砸了劝架的诸某,致诸某右腕背部被瓷片割伤。诸某伤情经司法鉴定为:右腕关节功能部分丧失,构成十级伤残;右手功能部分丧失,也构成十级伤残。此后,诸某为赔偿问题与伍某、钱某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伍某、钱某双方发生争吵,给第三方人身造成伤害,依法应承担责任。伍某抛物砸人实施不法侵害,直接造成诸某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但伍某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是因钱某同伍某妻子吵架引起的,钱某行为也存在不当;加之诸某给双方劝解是保护他二方利益,从公平角度出发钱某也应为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伍...

  • 当事人因劝架被打伤的,一般由打人的人来赔偿,如果是其中一人打的,那就由这一人赔偿,如果双方都动手打人了,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一般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因踢球受伤可以索求赔偿吗?风险运动发生损害,在无过错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吗?卢某与庄某在操场踢足球,后两人不慎撞在一起,卢某受伤,事后,卢某将庄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不属于人身损害侵权,但从公平角度出发,判令庄某补偿卢某经济损失6000元。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案情

      卢某与庄某均系某中学学生。2014年6月23日上午做完课间操后,卢某与庄某等七八名同学自发组织起来,在该校操场踢足球,卢某担任守门员。在有球员射门后,卢某上前扑球,庄某跑过来抢球,两人不慎撞在一起,致卢某受伤,后被医院诊断为左尺骨骨折。事后,卢某将庄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补课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

      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不属于人身损害侵权,但从公平角度出发,判令庄某补偿卢某经济损失6000元。卢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

  • 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打架受伤,可以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还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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