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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5:44:46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行政赔偿是在行政诉讼法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但是有时候对于行政赔偿会有人有不服的情况的,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的。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行政事业单位赔偿的相关知识。
行政事业单位赔偿
  • 对于行政赔偿是在行政诉讼法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但是有时候对于行政赔偿会有人有不服的情况的,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对行政赔偿不服的行政复议怎么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对行政赔偿不服的行政复议怎么提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指申请行政处罚的上级机关组织复议,请有关部门的专家或人大代表等重新对你的处罚进行鉴定。二、行政赔偿违法责任所谓违法责任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要不要赔偿,以行为是否违反法律为唯一标准。它不细究行政机关主观状态如何,只考察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与法律的规定一致,是否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这一原则既避免了过错原则操作不易的弊病,又克服了无过错原则赔偿过宽的缺点,具有操作方便、认定精确、易于接受的特点,因而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原则,为我国颁布的《国家赔偿法》所接受。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
  •   核心内容:关于在民航进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呢?下文是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第一条 需要支付赔偿金的,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行政费用中垫支,并向民航总局财务主管部门作专项申请,由民航总局向国家财政部门申请核拨国家赔偿费用。

      第二条 申请核拨国家赔偿费用或者申请返还已经上交财政的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有关文件或者文件副本:

      (一) 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申请书;

      (二)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书或者赔偿协议书;

      (三)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

      (四)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

      (五) 赔偿义务机关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者依法进行行政处分和实施追偿的意见或者决定;

      (六) 财产已经上交财政的有关凭据;

      (七) 国家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者文件副本。

      第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请求...

  •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确定负责行政赔偿义务的机关有以下情况: 1、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进行联合执法的,所有参与联合执法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中央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

      中央行政机关代表整个国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全国性公务。它有权依据宪法与法律,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其职权主要有以下七项

      1、根据宪法与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与命令。

      2、规定各部、要的职能,统一领导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

      3、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4、规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批准省、自治区位辖市的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市的建置与区域划分。

      5、审查行政机关的编制,依法任免、培训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6、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经济、...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

  •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具体行政行为是与抽象行政行为相对的,是行政机关对特定人群所作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处分性、特定性、单方性、外部性等特征。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1、处分性

      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必将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另一方面,这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必须出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一个行为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都不能够被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处分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特征,这一特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以及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

      2、特定性

      所谓特定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为...

  • 行政滥用职权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我国立法未作明确界定,理论上的争论也较大。笔者认为,行政滥用职权是指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之内做出的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而使之显失公正的自由裁量行为。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违背法定宗旨。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或虽无恶意,但因疏忽、过于自信等导致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结果。具体包括:(1)行政主体出于私人利益或所属小集团的利益而使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2)行政主体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或者没有考虑相关的因素而导致了与法定目的不一致。(3)行政主体的目的虽是为了公共利益,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项权力的目的。如市政府为了改进街道和交通有权强制征购土地,但如利用强制征购土地的权力以达到取得土地增...
  •   我们知道对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来说,单位也会保护好员工的身体健康的,因此对于工伤的规定也是很完善的,都会规定好相关的赔偿标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工伤报销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产生的药品费、手术治疗费等;

      2、伙食补助费,赔偿的标准按照当地生活水平而决定;

      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的费用、后期康复的药品医疗费用;

      5、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但不超过两年;

      6、生活护理费用,在护理上按照生活部分不能、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三个标准进行支付工伤保险金;

      7、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因工伤导致残疾,需要相应的辅助器例如轮椅、假肢等的费用;

      8、残疾补助金;

      9、丧葬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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