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工伤赔偿在哪申报

工伤赔偿在哪申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9 14:05:33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认定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否则劳动者的权利就难以保护,而且必须要在拥有工伤认定资格的部门申请。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伤赔偿在哪申报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工伤赔偿在哪申报
  • 摘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申报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文本或其他建立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且因取得这些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内:(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证明或判决书;(二)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三)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四)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五)复退、...
  • 工伤申报

    工伤事故发生后,或职业病诊断和因工伤旧伤复发之日起,企业应当在15天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书面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职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企业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时与企业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见: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劳险[2000]12号)

    执行日期:2000年5月19日

  •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接下来,关于个人工伤在哪里申报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个人工伤在哪里申报

      工伤认定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所以,个人申请工伤应当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就会存在很大争议,所以我们需要遵照执行有关规定。一、双份赔偿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及官方答记者问为明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参加社会保的职工因工伤遭受人身损害时按工伤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并不否定双份赔偿,并暗含有可以双重赔偿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以官方方式答记者问的形式予以明确了该解释的相关内容。当记者问到:“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回答是:“……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该回答已十分明确地回答了可以回得双重赔偿。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也...
  •   在上班的路上却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样的例子在身边还是很多的。作为交通事故肯定是应该要求赔偿的,作为工伤公司也应该赔偿。但是两者是不是相冲突呢。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能否双重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能否双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双重赔偿的处理原则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

  • 工伤保险条例(节录)

      (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

  • 保险理赔还可以工伤认定,两者并不冲突,但是在依法认定为工伤之后,对于保险已经理赔的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不进行支付,因为属于责任竞合,但是对于没有竞合的部分,可以同时享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同时进行赔付的。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劳动者受伤的原因砍死跟工作没有什么关系,但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就属于特殊情况的一种。那么,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赔付吗?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