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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占用刑事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9 16:30:39 0人浏览

导读:

非法使用林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林地使用权而使用林地的行为。那么林地占用刑事标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林地占用刑事标准
  •   所谓的占用林地,指的是国家由于勘察设计以及开采矿藏,又或者是修筑工程设施等基础建设需要而占用农民的林地的情况,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县级部门进行审批。那么,占用林地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占用林地刑事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1.1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轻

      1、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下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1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罚款

      1.2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般

      1、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上5亩以下的;

      ...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般的行为手段为建房、挖沙、取土、采矿等,这些行为在生活中比较常见。至于那个程度会被定位非法用地罪呢,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说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非法占用林地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

      第一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坟、建房、挖沙、采石、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

  •   森林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人类应当共同保护森林,保护地球的环境,我们国家对于林地保护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违法占用林地的,特别是公益林的,达到一定条件的话,行为人会涉嫌犯罪,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那么占用公益林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占用公益林刑事立案标准

      占用五亩以上涉嫌占用农用地犯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

  •   对于国家土地的征用,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赔偿标准很多的人们对于赔偿标准可能不太清楚,所以会于安置组发生一定的纠纷,这也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那么国家土地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国家土地征用的赔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

  • 山地征用国家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会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具体标准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处罚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高速路征地是也是有赔偿的,毕竟土地是人民的根,不过不同的土地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那么,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下面我将针对政府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之间。

    具体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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