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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意见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1 09:51:23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为了解决刑事办案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运 用科学技术手段对这些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且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结论属于法定证据的一种,只要经过查证属实,就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在所有的诉讼 活动中,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鉴定都是被广泛运用的一种调查手段,而在刑事诉讼中运用最为广泛。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鉴定意见种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刑事鉴定意见种类
  •   鉴定意见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 鉴定人之间存在不同刑事鉴定意见的处理规则是:按鉴定人个人负责制的规则处理,或者是用表决制的方式处理不同鉴定意见,或者是采用记录在案、以保留意见的方式处理鉴定分歧。刑事责任案件中,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核心内容: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种类?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证据证明侵害人犯有某种罪行,为追求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审判的轻微刑事案件即自诉案件。区分刑事自诉案件的种类可以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把握。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介绍刑事自诉案件的种类以及相关知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

  •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称为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

      2.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也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进行。

      3.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调解达协议的,应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在调解书送达以前,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再行调解,也可以宣判。

      4.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对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记入...

  • 刑事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的规定: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在三十个工作日以内。经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关一般需要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复杂或者疑难问题需要延长的,延长时限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均称为起诉。

      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实践中民事诉讼的范围极其广泛,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一般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所谓的刑事诉讼就是指检察机关或公民个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中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为自诉人属于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明确的被告人且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属于有责任能力的公民,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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